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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0-11-05
来源:
大竹县纪委监委
一、大竹县永胜镇荷花村3组组长蒋道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蒋道秋于2013年11月将户籍迁入永胜镇永兴南路998号并转为城镇居民后,未及时申请取消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格,2014年至2017年多领取该奖励扶助金共计3840元。2019年3月,蒋道秋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大竹县观音镇朝印村委会主任周良春、副主任聂仁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2014年10月至2018年7月,大竹县观音镇朝印村委会主任周良春、副主任聂仁轩明知该村军鼓队为村委会集体资产,却未将其财务收支统一纳入村委会集体账务管理,且在收支账目上存在白条入账的情况。2019年3月,周良春、聂仁轩2名同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大竹县人和镇金泉村委会主任刘定春、计生专干李春英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2012年3月至2014年2月,时任大竹县人和镇金泉村委会副主任李春英将该村1组、3组、5组、6组、7组死亡户田土和集体机动田土虚报为耕地,纳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面积,致使上述五个组领取2012年至201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447.51元,并作为各组集体收入进行支取。2014年3月至2017年2月,时任大竹县人和镇金泉村委会副主任刘定春将该村1组、3组、5组、6组、7组死亡户田土和集体机动田土虚报为耕地,纳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面积,致使上述五个组领取2014年至201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9391.65元,并作为各组集体收入进行支取。2019年3月,刘定春、李春英2名同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补贴资金已上缴财政。
四、大竹县高童供水站原站长袁小荣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3年6月至2018年,时任大竹县高童供水站站长袁小荣违规入股承包堰塘、租用场地进行养殖活动。此外,袁小荣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3月,袁小荣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知识普及】党内警告处分的影响:
1、受警告处分的党员,因为不涉及停止党员的权利问题,所以在党内仍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一年内不得在党内被提升职务和被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3、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4、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律记入个人档案。
5、被处分的党员在任何时候填写履历时在“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处分”中都要按规定如实填写。
二、大竹县观音镇朝印村委会主任周良春、副主任聂仁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2014年10月至2018年7月,大竹县观音镇朝印村委会主任周良春、副主任聂仁轩明知该村军鼓队为村委会集体资产,却未将其财务收支统一纳入村委会集体账务管理,且在收支账目上存在白条入账的情况。2019年3月,周良春、聂仁轩2名同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大竹县人和镇金泉村委会主任刘定春、计生专干李春英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2012年3月至2014年2月,时任大竹县人和镇金泉村委会副主任李春英将该村1组、3组、5组、6组、7组死亡户田土和集体机动田土虚报为耕地,纳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面积,致使上述五个组领取2012年至201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447.51元,并作为各组集体收入进行支取。2014年3月至2017年2月,时任大竹县人和镇金泉村委会副主任刘定春将该村1组、3组、5组、6组、7组死亡户田土和集体机动田土虚报为耕地,纳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面积,致使上述五个组领取2014年至201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9391.65元,并作为各组集体收入进行支取。2019年3月,刘定春、李春英2名同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补贴资金已上缴财政。
四、大竹县高童供水站原站长袁小荣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3年6月至2018年,时任大竹县高童供水站站长袁小荣违规入股承包堰塘、租用场地进行养殖活动。此外,袁小荣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3月,袁小荣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知识普及】党内警告处分的影响:
1、受警告处分的党员,因为不涉及停止党员的权利问题,所以在党内仍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一年内不得在党内被提升职务和被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3、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4、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律记入个人档案。
5、被处分的党员在任何时候填写履历时在“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处分”中都要按规定如实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