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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达州市纪委三届三次全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2-24 来源: 达州市纪委监委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为推动达州追赶跨越加快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达州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3年3月4日)
马 骏
 
同志们:
  我代表达州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2年工作回顾
  2012年,在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切实改进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查办案件、经济发展软环境整治、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县(市、区)委书记向市纪委全委会述职述德述廉、电子化招投标等多项工作分别受到中央纪委,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科学发展积极有为。始终把反腐倡廉建设置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推进,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开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28次,整改问题35个。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检查62次,纠正违纪违规问题33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人。纠正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问题51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4人。成立督查组对全市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责成相关单位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深入开展经济发展软环境治理,查处典型案件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受理效能投诉288件,问责乡科级干部24名,强力纠正庸懒散问题,问责单位6个。积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监察,纠正问题146个,问责单位10个。组织开展“两违”整治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调查处理违法占地30余万平方米,违法建设40余万平方米,强制拆除3万余平方米,没收违纪款350余万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1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查处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案件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人。
  (二)以人为本、执纪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效维护。把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专项治理,查处违规典型。切实加强扶贫资金、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梳理出共性问题6个,提出整改建议120余条;查处涉农乱收费案件3件,责任追究6人,清退违规资金50余万元;查处学校乱收费问题,涉及金额120余万元;查处公路“三乱”案件7件,处理20余人;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领域不正之风案件3件,责任追究16人。深入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各项规定,取消拟举办庆典2个、评比表彰8个,处理违规公务车辆325辆,制止无实质内容公款出国(境)访问21人。严格落实《廉政准则》,全市党员干部主动上缴礼金、红包316.53万元。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举办《阳光政务》节目51期,受理群众咨询、诉求和建议360余条,回复率100%,办结率98%。建立人民群众参与评价机制,从社会各界聘请特邀监察员参与行政监察等相关工作。
  (三)系统治理、重点突破,惩防体系建设整体推进。全面完成2008—2012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初步建成以“预防+惩处+保障”3大体系为总纲,市、县、乡(镇)、村(社区)四个层面和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产业园区、两新组织五类不同对象的“4层5类”惩防体系框架模型。推荐达州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为国家预防腐败局非公有制企业防治腐败工作联系点。强力推进电子化招投标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市、县6个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成立。落实党内监督制度,1261名市管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对1544名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了日常约谈和任前廉政谈话。严把廉政意见关,取消8个拟表彰先进集体和1名拟表彰先进个人表彰资格。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成功举办达州市第三届“清风颂”文艺晚会。组织全市干部观看警示片,坚持市委常委会每季度通报一次重大典型案件,强化警示教育。积极开展廉政公益广告展播,发送廉政短信1.2万余条。加强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处置工作,牢牢掌握话语权、把握主动权。
  (四)严明纪律、重拳查办,惩治腐败行为坚决有力。加强信访举报线索排查和核查督办力度,积极推行县(市、区)纪委书记一线组织参与查办案件制度,加大乡镇纪委办案力度。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260件(次),同比下降26%,初核案件线索841件,同比上升43.6%,新立案717件,同比上升137%,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34人,同比上升84.9%,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0人,乡镇纪委立案419件,同比上升721%。全市案件立案总数名列全省市(州)前茅。严肃查处了市政府驻重庆办事处原主任岳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陈刚、市水产局原局长孙明才、市运管处稽查大队原大队长张家德等一批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各县(市、区)也查处了一批在当地有影响的案件,起到了有力的震慑和教育作用。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督促案发单位剖析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同时,注重保护、支持干事创业者,为一批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澄清了是非。
  (五)夯实基础、提升能力,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深入开展“三项建设”活动,通过教育培训、上派下挂、跟班学习等多种途径提升能力素质,组织参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业务培训1500余人次,视频培训3800余人次。积极开展“纪委书记下基层”、“纪委书记问廉于民”和“挂包帮”、“万名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活动,广泛了解社会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深入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大力开展对县(市、区)和市级部门纪检监察组织作风巡察,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好评率达99.6%。大力弘扬省优秀共产党员游从文先进事迹,在全市举行先进事迹报告会,引起强烈反响。邀请30名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市纪委“纪委开放日”活动,了解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按照省纪委要求,及时调整县(市、区)纪委书记分工,统一规范为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立了全省第二个挂牌的市级预防腐败机构——达州市预防腐败局;首批42个派驻市级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的业务工作和干部工作归口市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全面部署加强和改进市、县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不断强化乡镇纪检组织建设,进一步明确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工作职责,落实了“十有”办公条件。
  过去一年的工作成效,是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各位市纪委委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关心、支持、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反腐倡廉建设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落实不够好,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还需进一步加强,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在改革、发展、建设工作中与民争利、谋取私利的问题还时有发生;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党员干部中的庸懒散奢现象还客观存在,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清醒认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二、准确把握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十八届一中全会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对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作出了新的战略部署。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在保障达州追赶跨越、加快发展上要有新作为。当前,达州的发展前有标兵、后有追兵,机遇和挑战并存,积极因素和不利条件交织,市委作出了“实现科学发展、建设幸福达州”和建设川渝鄂陕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的重大部署,确立了“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追赶跨越”的工作基调。我们要始终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贯穿工作全过程,更加自觉地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部署和推进,始终做到围绕中心不偏离、服务大局不动摇、促进发展不懈怠,加强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党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着力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为服务和保障全市追赶跨越、加快发展做出新的积极贡献。
  (二)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上要有新举措。总体上看,我市党员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但少数党员干部作风不实、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比较突出,奢侈浪费现象比较严重。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党委政府的要求和期望越来越高,维护群众利益的任务更为繁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增添举措、强化监督,全力保障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落实到位,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弘扬清风正气,不断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三)在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上要有新突破。全市各地各部门已初步构建了惩防体系基本框架,但还存在制度执行不力的现象,腐败行为在一些领域仍然易发多发,健全和完善惩防体系的任务仍然艰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认真研判我市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使惩治更加有力,预防更加有效。必须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把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改革的推动力、纠风的矫正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以建设性思路、举措和方法做好打基础利长远的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努力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不断推进廉洁政治建设。
  (四)在提升反腐倡廉工作科学化水平上要有新成效。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广泛运用,反腐倡廉建设面临不少新情况。当前,达州正处于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的关键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也会面临新的挑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超前的意识、改革的精神,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理念思路、方式方法、体制机制创新。要围绕解决反腐倡廉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找准创新工作突破口,着力提升反腐倡廉工作科学化水平,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
  三、2013年主要任务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以维护党章为重点推进纪律建设,以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为重点推进作风建设,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以深化“三项建设”为重点推进自身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健全防治腐败制度机制、形成崇廉尚洁的良好风气、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达州追赶跨越、加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坚决维护党章权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
  党章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严明党的纪律,首先是严明政治纪律,严明政治纪律要从遵守和维护党章入手。
  一是坚决维护党章权威。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把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作为庄严责任和神圣义务,对照党章规定,认真查找和纠正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加强对维护党章和党内法规的监督检查,督促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做到党章规定的就不折不扣执行,违背党章规定的就坚决查处和纠正,切实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是加强政治纪律建设。把政治纪律纳入各级党员干部教育规划,加强教育培训,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把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德述廉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发生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地区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
  三是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市第三次党代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加大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节约用地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两化”互动、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巩固经济发展软环境集中整治成果,继续深入开展经济发展软环境治理,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进一步整合监督力量,加强一线监督,做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四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加强评价结果运用,评价结果纳入党委、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作为评先选优、考察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二)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强化日常监督,通报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予以严肃查处,坚决防止走形式、搞变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下大力气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党委政府的公信力,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一是坚决纠正领导干部特权行为。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有关规定,引领作风转变。坚决克服特权思想,坚决整治少数领导干部漠视党纪国法、以权压法、与民争利等行为,决不允许任何人利用职权搞特殊,决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严格落实《廉政准则》,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不断完善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行使的制度机制,促进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依法用权。
  二是大力整治机关庸懒散奢风气。进一步正文风、改会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改进调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厉行勤俭节约,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坚决杜绝公款浪费现象,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行为,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互赠礼物和组织消费性质的娱乐、健身活动。严肃整治公款旅游行为,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接待场所等楼堂馆所建设,切实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严格因公出国(境)管理。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不断深化行政效能建设,创新政府绩效监察,加大电子监察力度,大力整治吃拿卡要行为,专项整治“不花钱、不请客、不送礼就不办事”的问题,着力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集中整治基层行政执法和服务中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清新风气。
  三是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纠正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和教育、医疗、涉农、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切实纠正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立建筑市场动态监管机制。集中开展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促使其规范有序发展。积极开展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群众满意度测评,强化《阳光政务》热线的阵地作用,探索建立纪检监察机关远程信访接待系统,及时解决和回应群众诉求。
  四是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以发挥村务监督机构作用为重点,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和农村集体“三资”科学监管;以强化民主监管为重点,推进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提升社区公共服务水平;以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职务消费、薪酬管理等制度为重点,全面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解决招生录取、基建工程、科研经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强院校党风廉政建设。
  (三)严肃查办违纪案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做到有群众举报的及时处理,有具体线索的认真核实,违反党纪国法的严肃查处。
  一是突出办案工作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的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合法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在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切实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
  二是坚决遏制一些领域消极腐败滋生蔓延势头。切实防止“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等不良倾向,严肃查处和纠正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等问题,严肃查处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问题。
  三是完善办案工作机制。不断健全腐败案件揭露查处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实名举报人保护制度。坚持县(市、区)纪委书记一线组织参与查办案件制度,推广协作办案、提级办案、驻点督导等创新实践,加大基层办案工作力度。推进案件信息共享、流程监督、中心数据库等系统和监控指挥平台建设,构建办案信息综合运用、办案过程监督管理和反腐败形势动态研判的一体化运行机制。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进一步完善办案部门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行为规范,强化案件全程监管,注重保护被调查人合法权益。健全案件质量责任机制,严把案件质量关。加快推进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
  四是增强办案工作实效。充分发挥查案治本功能,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从源头上铲除消极腐败滋生的土壤。认真落实重大案件内部通报制度,利用典型案件积极开展警示教育,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完善制度,努力实现“查处一案、治理一线、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良好效果。注意对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的甄别,严格区分一般错误和严重违纪违法、工作失误和腐败行为的界限,对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既坚定不移地严惩腐败,又理直气壮地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四)不断深化源头治腐,创新发展惩防体系
  科学制定、认真实施我市惩防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深化源头治腐,力争在一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创新发展惩防体系。
  一是构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体系。突出抓好政治品质、道德品行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制作典型案例教材和专题教育片,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依托廉政教育基地,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整合资源,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力度。及时掌握并妥善应对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健全完善反腐倡廉情况通报和“纪委开放日”制度,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环境。
  二是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不断提高依法反腐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教育、预防、监督、惩治制度建设,完善保障法规执行的配套制度。深化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开展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真正让法规制度行得通、用得好、管得住。
  三是建立权力运行监督体系。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继续推行县(市、区)委书记向市纪委全委会述职述德述廉制度,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的实施办法。对领导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错。深化廉政(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行全员排查、全域覆盖、全程监控。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及纪委委员、特邀监察员的监督作用,强化一线监督,形成多层面、广领域的监督态势。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事务公开,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面,让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四是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建设。按照管办分离、集中交易、统一监管的原则,推动建立完善市、县两级“一委、一办、一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流程,加快全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和制度体系建设,严格落实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完善交易参与主体行为规范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廉洁高效。
  五是建设社会诚信监督管理体系。加强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认真做好国家预防腐败局非公有制企业预防腐败联系点相关工作,积极推动建立社会诚信平台,整合各类信用信息资源,建立企业资信、个人信用、行业诚信数据库。加大对企业、社会中介组织、个人失信行为的处罚,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探索建立违纪违法信息共享、情况互通机制,形成“一处受罚、处处受制”的失信惩戒规则。
  (五)切实抓好自身建设,全面夯实基础保障
  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动能力素质、思想作风、基层组织“三项建设”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队伍。
  一是强化表率引领,树立良好导向。从市纪委常委会做起、从领导班子做起、从主要领导做起,带头加强学习、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示范引领效应。扎实开展“纪委书记下基层”活动,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了解群众意愿,解决实际问题。大力弘扬游从文先进事迹,激发干事创业的正能量。
  二是强化机制建设,发挥职能作用。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纪检监察组织纯洁队伍、保障发展、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的积极作用。巩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成果,全面加强和改进市、县直部门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有序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纪检机构建设,大力加强国有企业、院校、科研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和管理,进一步明晰职责定位,优化运行机制,强化监督和办案职能。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绩效管理,切实推动工作落实。
  三是强化队伍锻造,提升执纪形象。加强理论学习、业务培训、技能练兵和实践锻炼,加大轮岗交流力度,不断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履职能力。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格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健全岗位责任体系。广泛运用信息技术,创新纪检监察工作运行模式和机制。深化纪检监察系统作风巡察,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的严肃查处,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奋发有为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各项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持续健康发展,为推动达州追赶跨越、加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