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中共达州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2-24 来源: 达州市纪委监委
坚持依规治党 全面深化改革
奋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在中国共产党达州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马 骏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达州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市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的决策部署,切实担负主体责任,旗帜鲜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市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场坚定、行动有力,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四风”问题和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力遏制,全市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明显好转,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指数达到82.96,较2013年上升1.36。
  (一)着力落实“两个责任”[1],主责意识明显增强。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作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对照省委“两个责任”的意见,协助市委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逐项明确市委领导班子成员的具体职责和工作任务,市委常委、县(区、市)党委书记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分别带队,组成4个宣讲团,深入县(区、市)宣讲解读省委关于“两个责任”的意见,一对一约谈党委、政府和纪委主要负责人,签订履行“两个责任”承诺书。各县(区、市)同步开展宣讲活动,约谈部门、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组织主要负责人。健全完善述责述廉和提交述廉报告制度,44名县(区、市)党政主要领导和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其中6人口头述责述廉并接受市纪委委员质询和测评。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和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对排名靠后的8个市级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排名最后一位的县和最后三位的市级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意识明显增强。
  (二)着力推进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突破。市委制定《达州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确定9个方面41项改革重点,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市纪委成立9个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分别由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担任组长,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并在各县(区、市)和2个市级部门开展试点,点面结合、重点突破。探索完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积极推进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建立县(区、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备用人选库,健全县(区、市)纪委每月定期向市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等工作机制。扎实开展省纪委部署的“一案双查”[2]专项试点,探索制定《达州市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试行)》,配套完善了“一案双查”办案流程图和14份办案文书范本。市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带队,开展《实施办法》专题宣讲9场,让各级领导干部知其职、明其责。坚持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相结合,查处“一案双查”案件15件,2名县处级干部和8名纪检干部被严肃问责,公开曝光4起典型案件。我市开展“一案双查”的做法被《中国纪检监察报》、人民网、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等100余家主流媒体转载报道,新华社《半月谈》予以深度报道。
  (三)着力深化正风肃纪,作风建设成效显著。深入开展“9+2+X”[3]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把解决“基层干部走读”及“在行政管理和服务中将中介组织(协会)收费作为前置条件”问题作为达州自选动作,各县(区、市)共查找和整治19项“X问题”。统筹推进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收受红包礼金、滥发奖金工资补贴、违规购置和使用公车、“庸懒散浮拖”等五个专项整治。抓好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台账式管理中央巡视组转交的199件信访举报件,办结191件,办结率96%,立案5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0人,组织处理5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9人。围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等内容,专题培训各级领导干部和财务工作人员900余人,现场签订财会从业人员承诺书。坚持“三公”经费半年抽查、年终普查和重点检查制度[4],市、县两级共开展监督检查919次,督促整改问题954个。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四风”案件45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41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77件。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先后出台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三公”经费公开、“三公”经费监督检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单车管理等制度。通过强化“三公”经费监管,各地各单位厉行节约意识明显增强,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明显下降,《四川日报》、四川电视台等媒体报道了我市经验做法。
  (四)着力查办腐败案件,高压态势持续保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始终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950件,其中“廉洁达州”网络举报290件;立案107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48人,同比分别增长26.2%、30%,立案数、处分数均位居全省第2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47人。市纪委监察局直接立案查处33件,同比增长73.6%,查处县处级干部21人。严肃查处了市民宗局原局长李亚中、市住建局原副局长许波、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原主任杜跃等一批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大要案件查办工作,形成办案合力。在市纪委监察局培训中心改建集中办案点,完善了审查场所软硬件设施。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制定线索管理、集体排查、谈话初核等5个具体办法,坚持少用、慎用、用好“两规”措施,严格执行办案安全“三大机制”[5],开展县(区、市)办案安全专项检查和办案队伍安全意识评估测试,对227名办案人员进行了安全意识等级认证。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在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召开案发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优化政务环境、规范行政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强化纪律处分的刚性约束,会同组织、人社等部门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纠正了45人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五)着力开展源头治理,治本工作不断强化。全面贯彻惩防体系建设2013—2017年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细则》,建立“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机制,增加市级预防腐败创新项目10个。探索制定《达州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建设与执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严肃责任追究,通报批评2个单位,纪律处分4人。深入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电子监察平台建设,对65个市级部门保留的6087项行政权力实施电子监察,动态调整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市、县两级制作“阳光政务”热线节目250期,受理群众诉求5500余件(次),办结率98%。强化典型引领,开展先进事迹宣传,创建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发送廉政短信30余万条,营造崇廉尚洁文化氛围。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坚持每季度在市委常委会上至少通报一次重大典型案件或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制发《警诫》等警示教育读本5500余册,发放《阳光下的黑幕》等警示教育片1000余套。开通“廉洁达州”网站,刊发全市党风廉政建设信息600余篇,点击量达23万余次。坚持抓早抓小,市、县两级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759人(次),开展任前廉政谈话750人(次)、诫勉谈话258人(次)、函询242人(次)。
  (六)着力抓实“两深”工作[6],队伍素质稳步提升。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三项建设”、深入推进“三转”。完成市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调整,市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室由3个增加到6个,执纪机构、执纪人员占比分别达到75%、68%。全面清理全市纪律检查机关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退出与主责主业不相关的议事协调机构993个,减幅达89%。市、县两级直属部门纪检组织负责人清理退出其它分管事项239项,乡镇纪委书记减少其它分工308项。深化“修炼创”活动,推行“读书交流”、“以案促学”、“跟班学习”等学习模式,每季度通过视频会议开办一期主题讲座,开展“三转”综合业务、执纪监督办案等培训1000余人(次)。推进“开门反腐”,组织开展“纪委开放日”、“纪委书记下基层”、“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接待来访群众”等活动。强化内部监督,严格执行“十条工作纪律”[7],组织全市1965名纪检监察干部向社会作出“六项承诺”[8],开展为期3个月的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专项教育学习活动,增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以零容忍态度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初核案件线索15件,立案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人,组织处理1人,谈话函询3人,进一步纯洁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过去的一年,各位市纪委委员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面对艰巨繁重的任务,主动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全面落实深化“三转”新要求,坚守责任、勇于担当,为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此,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认识不够深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担当不够,特别是一些职能部门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还没有达到自觉程度,顶风违纪行为依然时有发生;有的重点领域、关键岗位腐败问题突出;有的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对“三转”后的工作方向认识不清,存在怕得罪人、当好好先生的思想。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工作体会
  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得益于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得益于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率先垂范;得益于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行动、凝心聚力;得益于人民群众鼎力支持、积极参与;得益于各位市纪委委员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锐意进取。一年来的扎实工作,成绩来之不易,有以下体会。
  一是务必科学把握形势,保持惩治腐败的政治定力。党中央明确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省委审时度势,及时作出“三个不可低估”[9]的重大判断。市委科学把握形势,猛药去疴、刮骨疗毒,惩治腐败力度空前,成效显著。实践证明,只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准确把握反腐倡廉的立场和目标,旗帜鲜明惩治腐败,才能不断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把从严治党全面落到实处。
  二是务必抓牢主体责任,强化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组织的基本职责。市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探索实践“一案双查”,主要领导既挂帅又出征,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强化责任担当,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压力,不断凝聚起上下联动的强大合力。实践证明,只有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字背书,做到“真兑现”、“硬挂钩”,促使各负其责,才能攻坚克难、乘风破浪,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
  三是务必聚焦主责主业,确保党的纪律刚性约束。监督执纪问责,始终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中心任务。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推进“三转”,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积极探索监督执纪问责新途径新方法,把纪律执行情况纳入对党员干部的培养、管理和使用全过程,维护党的纪律更加坚定有力。实践证明,只有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聚焦主业不发散,坚守职责不动摇,才能严明党的纪律,树立党的权威,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四是务必践行依规治党,创新法治反腐的路径方式。治国必先治党,依法治国必然要求依规治党。市委把建设法治达州作为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出台推进依法治市和从严治党“两个决定”[10]。一年来,我市遵循依纪依法依规的法治方式,坚持落实“八个务必从严”的要求,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实践证明,只有增强党的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才能实现从运动反腐到制度反腐,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的目标,不折不扣地把依规治党落到实处。
  五是务必依靠人民群众,凝聚反腐斗争的力量源泉。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民意所致、民心所向。过去一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纪委书记下基层”活动,开通“廉洁达州”政务平台,提高工作透明度,有力地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热情。实践证明,只有“开门反腐”,发挥新媒体新技术作用,不断提升群众参与度,才能充分释放群众和媒体监督的正能量,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强大支撑。
  三、2015年主要任务
  2015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四次、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以及市委的部署要求,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狠抓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奋力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一)大力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进从严治党依规治党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坚决落实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11],决不允许拉帮结派、搞利益团伙,严禁传播小道信息、妄议中央领导和中央决策。深入开展纪律监督和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性,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严格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自由散漫,严肃查处目无组织、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整顿“四无班子”,查处“四无干部”[12]。加强对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
  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清理、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规章制度,建立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细化违反纪律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及时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化为制度。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规章制度草案的廉洁性审查。推进开门建章立制,提升规章制度建设科学化水平。
  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加大党规党纪宣传教育,增强法规制度的心理认同,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依规办事、依规用权、依规施政,坚持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做到懂规矩、守规矩,坚决反对搞特权、家长制、一言堂。加强法规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检查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规章制度实施效果评估,及时通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和对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
  (二)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进机制制度创新
  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在深化上下功夫,采取更细、更实、更严的措施督促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分层分类推进“两个责任”具体化,针对性设置责任内容,探索开展差异化考核。进一步落实“签字背书”和约谈制度,健全完善述责述廉和提交述廉报告制度。稳妥推进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进行监督、对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试点工作。突出问责追究,深化“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所有违纪案件查结后均要提出是否启动“一案双查”或惩防体系追责的意见,建立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
  扎实推进“两个为主”。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委和纪委的监督,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办案的领导,研究制定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报告”制度,对不向上级纪委报告问题线索和案件查处情况的,必须严肃问责。改进查办案件工作综合考评,推动下级纪委积极自主查办案件。制定县(区、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工作办法,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充实完善纪委书记、副书记备用人选库。健全交流推荐机制,畅通纪检监察干部出口和入口。
  大力加强派驻工作。按照全覆盖、分类派、统一管,增力量、明权责、促监督的思路,全面落实市纪委向市直部门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理顺派驻机构与派出机关、驻在部门、派出纪工委的关系,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健全派驻机构负责人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约谈、问责等制度,将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作为监督重点对象。制定派驻机构职责清单,建立派驻机构综合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认真落实纪检组长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加强派驻机构队伍建设,强化派驻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提升监督执纪能力。研究制定统筹联动中央、省驻达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暂行办法,强化协作配合和工作联系,建立健全信访反映、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和办案协作配合机制,深入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域发展。
  (三)持续深入纠正“四风”,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突出正风肃纪工作重点。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哪个领域问题严重就整治哪个领域,抓一项成一项,积小胜为大胜。巩固深化“9+2+X”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巡视整改“五个专项整治”成果,深入整治参赌涉赌、“会所中的歪风”、奢华浪费建设和培训疗养机构中的腐败浪费及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等问题,坚决查处公款吃喝、旅游和送礼等问题。持续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力度,把顶风违纪“搞四风”作为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加大分级通报曝光力度,让那些不听招呼、我行我素的人付出代价。
  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厉行节约等方面的实施细则,加强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纪行为。建立分级负责的常态督查机制,坚持对“三公”经费开展半年抽查、年终普查和重点检查,紧盯时间节点强化明察暗访,督促落实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弘扬先进文化正能量。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力宣传勤廉双优的先进典型,培育崇德向善、崇廉尚洁的主流价值观念,自觉抵御袍哥文化、勾兑文化、打干亲家等腐朽文化渗透。加强廉政文化和法治文化建设,创建廉政文化示范基地。加强机关文化、企业文化、家规家风建设,坚决抵制“靠山吃山”、“找关系”、“开后门”等庸俗思想。积极倡导和践行“通达开放、诚义创新”的达州城市精神,发挥德治礼序、乡规民约、校训家风的教化作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涵育现代文明新风。
  (四)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及办公室职能,强化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和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健全重大案件督办机制,加强对下级纪委、派驻机构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突出纪律审查重点,严肃查处工程建设招投标、矿产水电土地资源出让、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财政性资金使用等领域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教育、卫生、政法、交通、住建、国土资源、农业等重点部门行业违纪违法问题;大力整治基层干部强揽工程、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不正之风,严肃查处乡镇、村(社区)干部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从严查处妨碍、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加大赃款赃物追缴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非法获利。认真执行重大案件案发地区(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重大典型案件分级通报曝光制度,充分发挥查案治本作用。
  提升纪律审查质效。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实名举报优先核查。积极配合省委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切实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及时公布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办理巡视移交线索,充分发挥巡视震慑遏制效果。集中管理并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方式及时处置问题线索,防止积案流失。坚持快查快移,健全完善“走读式”谈话、“由证到供”突破案件等办案模式,对涉刑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缩短审查周期。加强案件审理工作,切实保障和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坚持抓早抓小,及时核查问题线索,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
  严明审查工作纪律。规范党内审查程序和审查行为,严格把握审查措施的使用条件、使用权限和审批流程,切实做到依规依纪审查。强化审查工作全过程监督管理,严格管理涉案资料和信息,坚决防止跑风漏气、以案谋私。加强涉案款物管理,做到暂扣规范、处置合法。健全纪律审查安全保障体系,加大纪律审查安全意识培养,严格执行办案安全“三大机制”,推进审查场所软硬件建设,强化风险评估。落实纪律审查安全工作责任制,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底线”。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五)狠抓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确保科学有效防治腐败
  健全廉政教育长效机制。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思想建党的重要内容,贯穿到党员干部教育培养、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全过程。深化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活动,建立健全各级党政“一把手”和纪委书记讲廉政党课制度。积极推行案例教育、情景教育、现场教育、模拟教育,大力开展岗位风险教育和廉政教育,分专题、分区域、分岗位制作案例教材和警示教育专题片,积极筹划建设市级法纪警示教育基地。完善“廉洁达州”互联网政务平台,加强与各级各类媒体合作互动。做好网络评论和舆情疏导工作,切实提高对涉腐涉纪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能力。
  加强权力运行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土地出让、工程项目招标、政府采购等制度规定,完善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任职回避等相关制度规定,试点探索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探索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制度,严格定期轮岗制度,强化内部流程管控。建立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监督体系,督促做好清理权力目录、优化行权流程、规范自由裁量权、设置风险防控点等工作,打造功能完善、覆盖广泛的综合科技防腐平台。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发挥国有企业纪委监督作用,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的监督,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机制,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全面深化惩防体系建设。全面贯彻惩防体系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细则》,建立健全体系建设台账管理、定期通报等制度,加强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中期评估,加大惩防体系制度建设与执行责任追究力度,切实解决制度建设与执行“两张皮”问题。深入推进“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坚持定期研判,突出信息分析、问题会诊、细化任务和考核评价。
  (六)强化纪检监察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深化“两深”工作。巩固深化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成果,统筹谋划县(区、市)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职责第二轮调整,把更多力量放在主业上。继续推进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突出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执法的再执法,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纪检监察室要适应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后的形势和任务需求,全面履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督促指导所联系地区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贯彻“三转”要求,充分发挥部门、乡镇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作用,破除传统思维束缚,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提升监督执纪水平,集中力量抓好主责主业。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定信念、思路清晰、敢于担当、勤政创新、严于律己、遵纪守法,对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干部,坚决采取组织措施;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失的干部,坚决问责。
  提升能力素质。组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突出政治标准和业务标准,注重配备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法治工作经验的领导班子成员。把法治理念贯穿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严格纪检监察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理顺内部关系,健全运行机制,实现各项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紧扣思想观念、工作方式转变需要,全方位、多渠道、分层次开展教育培训。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定期分析培训需求,科学设置培训内容,整合内部师资力量,大力推进应用培训和岗位培训,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强监督管理。大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党建工作。带头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自觉践行“六项承诺”,坚决遵守“十六个决不允许”[13]和“十条工作纪律”,养成严细深实的优良作风。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内部审计,落实约谈制度,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和作风巡察。以零容忍态度清除自身腐败,坚决查处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行为,用铁的纪律打造组织信任、人民信赖的纪检铁军。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加快建成川渝鄂陕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川东北经济区核心增长极、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名词解释和说明:
  [1]两个责任: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2014年5月25日,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川委办〔2014〕20号),明确了党委领导班子9个方面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4个方面责任,领导班子成员4个方面责任,纪委5个方面责任,以及8项保障措施。
  [2]一案双查:纪检监察系统首次提出“一案双查”是在《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工作报告》,该报告指出: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根据《中共四川省纪委2014年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安排》,达州市承担了“落实‘一案双查’试点”工作。2014年9月30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达州市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试行)》,该《实施办法》所称“一案双查”是指:纪律检查机关在查处案件时,既要查处腐败案件和违纪行为,又要倒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一案双查”的探索实施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推进,带来了崭新的活力。
  [3]“9+2+X”突出问题专项整治:“9”为省委明确规定的“九个突出问题”。2014年1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四川省在第二批活动中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集中开展“九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包括政绩观不正确、执行不力、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行政行为不规范、违规选用干部、乱发钱物、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以及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2”为达州市在开展“九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同时,结合实际,增加的2个重点整治问题,包括“基层干部走读”、“在行政管理和服务中将中介组织(协会)收费作为前置条件”。“X”为各县(区、市)的“自选动作”,各县(区、市)共查找和整治19项“X问题”。
  [4]“三公”经费半年抽查、年终普查和重点检查制度:“三公”即公务接待、公款出国(境)、公车购置及运行。2014年2月,省委监督检查组对达州市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正风肃纪工作、“三公”经费支出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根据省委监督检查组的要求和市委统一安排部署,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于3月对全市各地各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分类整改。在此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2014年6月13日会议研究,决定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外侨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接待办联合制定《达州市“三公”经费监督检查办法》,对“三公”经费实行半年抽查、年终普查和重点检查。
  [5]办案安全“三大机制”:2013年,市纪委监察局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办案安全大检查、大教育、大建设活动。活动中,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出台了办案安全“三大机制”,即《达州市纪检监察系统办案人员安全意识评估暂行办法》、《达州市纪检监察系统办案安全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和《达州市纪检监察系统办案安全预警责任制暂行办法》,科学构建了办案安全全域保障制度体系。
  [6]“两深”工作:指深入推进“三转”工作,深化“三项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从自身出发,明确职责定位,转变职能,把工作重心聚焦反腐败;转变方式,提高工作效率;转变作风,践行群众路线,简称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即“三转”。同时,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扎实推进“三转”,突出主业主责,把工作重心聚焦到反腐败斗争上来。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省纪委监察厅决定,从2012年6月28日至2013年7月31日,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为期一年的能力素质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的“三项建设”活动。2014年,省纪委监察厅对深化“三项建设”又作了安排部署。
  [7]十条工作纪律:2011年10月25日,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修厚德品行、炼一流素质、创优异业绩”主题教育整顿活动中提出了“十条工作纪律”,即:一是禁止接受工作涉及的单位和个人的宴请和收受财物等利益;二是禁止泄露、扩散信访举报内容、案件调查情况等工作机密;三是禁止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听案情或以其它形式干扰办案;四是禁止利用纪委监察局单位和领导的名义为亲属办私事谋利;五是禁止参与营利性活动或为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业提供帮助;六是禁止在工作管理和工作对象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七是禁止私自在下级机关、涉案单位借用交通工具及其他物品;八是禁止参与公款高消费娱乐活动或与身份不相符的其他活动;九是禁止利用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形式赌博或变相收送钱财;十是禁止无故迟到、早退、旷工或工作时间用电脑玩游戏聊天等。
  [8]六项承诺:2014年1月24日,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决定,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公开作出六项承诺,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监督。一是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坚决维护党章权威;二是牢记宗旨、为民服务,切实践行群众路线;三是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依纪依法严惩腐败;四是艰苦奋斗、实事求是,大力弘扬优良作风;五是改革创新、敢于担当,始终保持昂扬锐气;六是清正廉洁、严于律己,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9]三个不可低估:2015年1月23日,在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上省委书记王东明指出,省委认真领会和把握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判断,深刻认识到周永康长期插手四川事务,给四川政治生态造成的恶劣影响不可低估;长期以来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滋长蔓延,封建腐朽思想文化对四川干部队伍的侵蚀不可低估;一定时期腐败案件多发频发,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的严重性不可低估。
  [10]两个决定:指2014年12月22日市委三届八次全会通过的《中共达州市委关于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的决定》和《中共达州市委关于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七大体系建设的决定》。
  [11]四个服从:《中国共产党党章》(党的十八大部分修改,2012年11月14日通过)第二章“党的组织制度”第10条规定,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12]四无班子、四无干部:2012年5月3日,市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提出了整顿“四无班子”,即:无担当、无魄力、无突破、无作为的班子;2012年12月30日,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整顿“四无干部”,即:心中无数、眼中无活、执行无力、落实无果的干部。
  [13]十六个决不允许:2014年10月省纪委监察厅下发《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意见》。《意见》列出“十六个决不允许”,即: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和省委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对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决不允许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甚至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决不允许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我行我素、目无组织、自由散漫;决不允许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调查处理;决不允许徇私舞弊、以案谋私、办人情案;决不允许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决不允许截留、挪用、私存暂扣或收缴的违纪违法款物;决不允许违纪违法办案和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决不允许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以及省纪委监察厅“二十一条要求”;决不允许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审批、资源配置、经济纠纷等市场经济活动;决不允许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决不允许跑风漏气,泄露信访举报内容、问题线索、案件检查情况等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