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土库曼斯坦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0-02-08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批准外交部副部长戴秉国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6年4月3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土库曼斯坦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