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关于4起“违反工作纪律”案件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4-07-07 09:24 来源: 达州市纪委
  渠县地税局第四税务所所长李政、渠县地税局第十四税务所纪检员丁友义、渠县地税局第四税务所职工刘川林上班时间打麻将问题。2014年4月1日下午上班时间,李政、丁友义、刘川林和他人在渠县“美利间”宾馆打麻将进行赌博。渠县纪委监察局给予李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丁友义、刘川林党内警告处分。

  渠县报恩乡规建办主任王青云工作期间看电影问题。2014年1月29日下午,王青云在报恩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期间收看电影。报恩乡纪委给予王青云党内警告处分。

  达川区银铁乡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刘国建工作中不履责问题。2014年2月24日、25日,银铁乡便民服务中心无人上班。刘国建作为该乡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工作中不履行职责,致使便民服务中心未真正起到方便群众办事的窗口作用。银铁乡纪委给予刘国建党内警告处分。

  大竹县清水镇计生办工作人员田娟迟到、早退、矿工问题。2012年至2013年,田娟上班期间经常无故迟到早退,另旷工7天,给其所在单位造成不良影响。大竹县纪委监察局给予田娟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