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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石子镇一村干部竟将赠送物“高价”卖村民
发布时间:2017-09-08 09:54
来源:
达州晚报
案件追踪
2010年底,达州市粮食局作为石子镇段家村的对口帮扶单位,准备向该村赠送铁皮粮仓64口,并决定委托段家村村委会免费发放给该村村民。而段家村负责与市粮食局联系赠送事宜的是该村村委会副主任程某某。然而,面对这些免费赠与的铁皮粮仓,程某某为了谋取个人利益,便在“免费”二字上动起了歪脑筋。2011年初,程某某故意隐瞒粮仓系市粮食局免费赠送的事实,擅自将粮仓以133元/口的价格卖给群众,从中获利8512元。程某某如此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公然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在当地造成了特别恶劣的影响。2016年12月,程某某因违反群众纪律、侵害群众利益被大竹县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警示
纵观本起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违纪案件,虽然涉案金额小,但这种“苍蝇式”的危害,直接侵害着人民群众的利益,不但让群众反感,更让党的惠民举措“末梢梗阻”。党的惠民政策沦为少数不法干部的刀俎鱼肉。久而久之,村级组织势必失信于群众,在村民面前站不直腰、挺不起胸,干群产生隔离,导致基层组织软弱涣散。
程某某违纪案例警示我们,程某某行骗得逞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群众和干部信息不对称,出现了制度漏洞,因此健全制度迫在眉睫。一要加大村务公开力度,设立村务公开栏,公布行政事务、财务开支等事项,严格把好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时间、公开形式和公开资料规范归档保存等五个关键环节,真正接受群众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农村党员干部腐败滋生的土壤。二要完善和落实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村账乡管,规范各类资金的发放,规范村级开支,建立健全重大开支项目集体研究制度。三要加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挪用村财,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等案件,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