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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四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8-03-07 09:06
来源:
宣汉县纪委监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土主镇综治办主任李永灿在办理群众事务中吃拿卡要问题。2017年11月,李永灿利用从事户籍管理工作之便,向办理户籍迁移手续的庙坪村五组村民胡某某索要1500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李永灿受到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群众。
柏树镇三河坝村党支部原书记冉精中、村文书袁烈彪违规评定低保等问题。2011年和2013年,时任三河坝村党支部书记冉精中在没有经过群众评议、入户走访调查和张榜公示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将刘承碧、冉启碧确定为农村低保对象,时任村主任袁烈彪得知后没有表示反对。同时,冉精中、袁烈彪等人商议决定,将未被群众评为低保户的张光玉上报为低保户。2014年3月,在低保和五保清理工作中,冉精中未安排村组干部对五保进行清理排查,导致冉启玉仍违规享受五保待遇。冉精中、袁烈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天宝乡香楼村党支部书记尹志国违规向群众收取押金问题。2017年1月,香楼村向上级争取到6000株脆红李树苗用于发展脆红李产业,尹志国违规决定向领取树苗的群众收取押金2元/株,共计1.2万元。尹志国未将该款计入村集体账务,用于偿还村集体欠款和集体开支。尹志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群众。
石铁乡斜水村党支部原书记朱怀波严重违纪问题。2015年和2016年,斜水村村支两委在未召开群众代表会的情况下,直接将谭家河坝堡坎等3个项目发包给1组组长余甫兵和朱怀波的父亲朱培友,相关工程款均由朱怀波直接以变卖县经信局捐赠的水泥款项支付。2015年,朱怀波等村干部私分“6.25”洪灾捐赠款4000元,个人分得500元。2017年5月,朱怀波纵容其父亲朱培友采取围标方式中标该村涉农整改统筹资金建设项目。经查,朱怀波还存在其他违反生活纪律问题。朱怀波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