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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一卡通”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8-08-30 17:59 来源: 达州市纪委监委
   近日,达州市纪委监委通报开江县3起扶贫领域“一卡通”典型案例。
 
  开江县广福镇冉家垭口村原支部书记何光轩等四职干部贪污国家补助资金案。2008年,时任冉家垭口村党支部书记何光轩与时任村主任梁国权、时任监委会主任曾祥元、时任计生专干罗远贵四人商定,以自己亲属5户15人的名义虚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之后,何光轩、梁国权、曾祥元、罗远贵将5户15人的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等申报所需相关材料上报至广福镇政府审核并通过。审核通过后,何光轩、梁国权、曾祥元、罗远贵分别保管各自亲属的低保存折并领取低保款。直至2017年3月“133+”低保整治中,邵某、何某、唐某、梁某、罗某5户15人的低保才予以取消。2008年10月至2017年3月,何光轩、梁国权、曾祥元、罗远贵通过该方式共同骗取国家低保金133710元。2018年7月,何光轩、梁国权、曾祥元、罗远贵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开江县梅家乡云龙桥村原党支部书记罗兴清贪污国家补助资金案。2010年至2013年间,时任云龙桥村党支部书记罗兴清,在D级危房改造、地质灾害避险点安置工作中收取群众好处费,克扣群众补助资金及骗取国家补助款共计8.1万元。罗兴清于2018年4月2日,主动向开江县监察委员会投案自首,并说清自身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4月20日,经县纪委常委会,县纪委监委会研究决定对罗兴清同志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开江县八庙镇石和寨村三组组长杨正文侵占他人五保款的问题。2014年至2015年,杨正文在代为保管曹某某五保存折期间,先后3次从曹某某存折上共取出现金7300元,据为己有。2017年9月,杨正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