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达州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8-09-06 17:53
来源:
达州市纪委监委
9月6日,达州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万源市玉带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黄峰失职案。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期间,黄峰负责牵头落实玉带乡曹家山村茶叶产业扶贫项目过程中,在该村9户发展茶叶面积不足和茶园便道建设比规划少,且未对该项目进行验收的情况下,在项目验收表上签字验收合格,致使产业扶贫资金被违规拨付。2018年7月,经万源市委批准,万源市纪委给予黄峰党内警告处分。
2.万源市乡镇供水总站工作人员薛伦失职案。2016年2月至2018年4月,薛伦在负责梨树乡三合面村和横山子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期间,未对工程建设质量和工程承包人采购的供水管道质量进行严格把关,致使梨树乡三合面村和横山子村饮水安全工程经过多次整改后,仍无法正常供水,严重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2018年6月,万源市纪委给予薛伦党内警告处分。
3.万源市庙垭乡云程村村委会主任刘仕龙失职案。2017年8月,刘仕龙在落实庙垭乡云程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该村村民曹某某不符合申请条件且未进行危房改造的情况下,刘仕龙未经核实便在曹某某的申请资料上签字出具验收合格的意见,并加盖村委会印章,致使曹某某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8500元。2018年6月,万源市纪委给予刘仕龙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