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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9-04-18 17:35 来源: 达州市纪委监委
  近日,达州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达川区管村镇原社会事务办主任张廷成虚报、套取资金的问题。2013年至2017年期间,张廷成兼任管村镇中心敬老院院长,采取虚报集中供养人数、不及时报告五保供养对象逝世情况方式套取国家财政补助资金7.473万元,用于敬老院集体开支。2019年1月,张廷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主动清退。

  达川区堡子镇七孔村党支部书记程宗明履职不到位的问题。2013年至2017年,程宗明未将该村低保户谢某某、何某某等11人死亡时间上报镇区民政办,使11人低保资格未及时取消,而是在2017年达川区民政局对所有低保户清零重新认定时才得以终止,导致已死亡低保户亲属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21360元。2019年1月,程宗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相关违纪款予以收缴。

  达川区米城乡规建办副主任朱勇索取钱财的问题。2016年7月至2017年9月期间,朱勇在危房改造房屋鉴定和核查、验收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向管理服务对象索取“感谢费”共计3500元,用于个人日常消费。2018年12月,朱勇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对相关违纪款予以收缴。

  达川区米城乡大沟村党支部书记吴金元违规申报国家补助资金等问题。2015年12月,吴金元在未召开评议会和公示的情况下,违规将该村不符合条件的金某某纳入危房改造对象进行申报,导致其获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2万元。同时,吴金元以支付村道硬化工程款为由,虚列支出套取村集体资金1.8万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18年12月,吴金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相关违纪款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