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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9-06-03 17:33 来源: 达州市纪委监委
  6月3日,达州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万源市柳黄乡农业技术推广站原站长袁开继贪污案。2011年至2016年期间,袁开继在统计上报柳黄乡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户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吞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补助资金8.4万元,用于个人开支。2018年12月,万源市人民法院判决袁开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袁开继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2.万源市皮窝乡赵家河村党支部书记颜邦术违反工作纪律案。2017年11月,颜邦术在参与验收村民孟某某家的“五小庭院经济”扶贫项目过程中,在未按照规定到孟某某饲养生猪的圈舍内实地验收和未认真核实孟某某饲养生猪数量的情况下,便在验收表上签字并上报,导致孟某某虚报饲养生猪数量,并违规领取补助资金1500元。颜邦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万源市大沙镇三教寺村党支部书记陈永贵等人违反工作纪律案。2017年,大沙镇三教寺村在开展精准贫困户“回头查”工作期间,违规将该村村民张某某上报为新增贫困户,导致其违规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该村党支部书记陈永贵、村委会主任黄官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万源市铁矿镇双坝村支部原书记任丕军违反廉洁纪律案。2012年4月至2015年9月期间,任丕军未将已去世的铁矿镇双坝村村民任某某名下的粮食直补和生态公益林面积收归集体,并利用保管任某某信用社存折的便利,从任某某的存折上支取补助资金共计2700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任丕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