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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9-06-18 17:33 来源: 达州市纪委监委
  6月18日,达州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达川区安仁乡严马庙村党支部书记谭顺长、村委会主任谭孝芬、村委会副主任魏乾成未及时清退贫困户的问题。2017年,谭顺长、谭孝芬、魏乾成在贫困户精准识别“回头看”工作中,发现该村2015年识别的贫困户谭某某拥有20万元抚养赔偿金,其明显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情况下,仍未将其清退出建档立卡贫困户。2018年12月,谭顺长、谭孝芬、魏乾成3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达川区沿河乡正科级干部兼灵观村党支部书记罗丕忠、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邓前均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18年,罗丕忠在分管该乡危房改造工作期间,未按达川区住建局危房改造要求完成开工任务;同时在向区住建局报送危房改造进度中,为使后期工作推进能减少压力,便同意邓前均请示,下调危房改造进度上报数据,给全区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4月,罗丕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邓前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