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渠县:接地气 亮身份 立足岗位“晒承诺”
发布时间:2014-03-06 11:02
来源:
渠县纪委
在开展“六项承诺”行动中,渠县接地气,亮身份,立足岗位“晒承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围绕“三个结合”开展承诺。一是结合“六项承诺”具体内容承诺,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逐条比对,找准差距,明确目标,要求承诺“有的放矢”;二是结合本职工作承诺,机关各室、乡镇纪委、县直各派驻机构的纪检监察干部根据各自岗位特点和职能分工,确定公开承诺事项,要求承诺“务实可行”;三是结合工作创新承诺,以“推进重点工作、打造亮点工作、解决难点工作”为着力点,要求承诺“加压上劲”。
通过“三个平台”公开示诺。一是专栏示诺。坚持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在机关公示栏内带头亮身份、亮岗位、亮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各乡镇纪委,县直各派驻机构也充分利用政务党务公开栏、廉政文化长廊、机关展板等固定阵地,及时公示承诺,请群众监督。二是网络示诺。充分利用“渠县廉政在线”这一纪检监察工作主阵地,发挥其便捷性、公开性,开辟专栏,分批分类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150余名科级干部承诺进行公示。三是监督示诺。每半年组织“两代表、一委员”、老干部和服务对象,对纪检监察干部践诺情况进行民主评议,通过设立意见箱、发放评价表,收集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坚守“五严五禁”切实践诺。一是严守政治纪律,禁止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二是严守工作纪律,禁止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干部人事等事项。三是严守办案纪律,禁止以案谋私、违纪违法办案。四是严守保密纪律,禁止泄露信访举报内容、案件情况等秘密。五是严守廉政纪律,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全县207名纪检监察干部签订了“五严守、五禁止”承诺书,以此推动“六项承诺”的践行,向全社会传递了纪检监察干部坚守责任担当、严格廉洁自律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进一步树立了“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