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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川区:“三力齐发”破解案件查办难题
发布时间:2014-03-21 09:37
来源:
达州市纪委

图:达川区百节镇纪委委员会研究案件
近年来,达川区坚持推行激励考核、责任倒逼、督促指导三项工作机制,切实解决纪检监察干部不想办案、不敢办案、不会办案难题。
激励考核生“动力”。实行案件检查工作单项考核,制定出台了“三办法一评选”制度,即委局科室查办大要案考核办法、区级部门查办案件工作考核办法、乡镇查办案件工作考核办法和优质案件评选活动。三个考核办法针对不同办案主体设置了不同的考核评价标准,每年开展一次评选活动,评选出办案周期短、投入成本低、办案技巧高、综合效果好的优质案件,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激发了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办案动力。

图:达川区监察局《关于表彰2013年度案件检查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文件
责任倒逼增“压力”。实行案件主办人责任制,每个案件确定一名主办人全权负责,由主办人自主选择“组阁”,在全区挑选办案人员组成调查组;实行办案人员优胜劣汰制,建立“办案人才库”,强化对办案人员的动态管理;实行终身负责制,明确案件主办人对所主办案件负有终身责任,不论何时,不论是否工作调动,所办案件一旦出现过错,案件主办人将成为责任追究的主体。三项制度的建立,有效增强了办案人员的责任意识。
督办指导激“活力”。建立纪委常委包片督案制,将全区乡镇、部门划分为7个片区,实行纪委常委包片负责,要求每季度召开一次片区案件季度分析会,明确案件审理必须由包片常委审签把关,加强对基层办案的指导力度;建立案件和问题线索报送制度,以线索和案件管理为重点,要求委局科室、乡镇部门按月报送线索和案件查办情况,并围绕办案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对案件的办案程序、办案纪律、办案安全等方面实时监督指导,激发基层办案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