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渠县:“民事代办”办到群众心坎上
发布时间:2014-04-14 10:47
来源:
渠县纪委
为切实增强村级组织服务职能,解决联系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渠县创新举措大力推行“民事代办”制度,在各村委会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点,群众只要把相关材料交齐,由村委会干部免费“跑腿”办理,代办的范围涵盖建房、计生、低保、户口、办照、就业信息等20多项。

图:村级便民服务代办员
一是重投入,硬化阵地。为了让代办制度真正服务农民,该县强力推进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场所建设,县财政安排资金1500万元,为全县563个村(社区)全部建立起村级便民服务室,统一添置办公桌椅、集中升级改造110个面积不达标行政村办公场所,确保全县每个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都有统一规范标牌、有开放办公场地、有固定办公桌椅。
二是选干部,突出服务。该县各村(社区)挑选党性强、作风正、业务精的“两委”干部担任村级便民服务代办员,并明确1名相对固定的代办员负责与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衔接办理,建立起一支对群众有感情、热心为群众办事的村级便民服务代办员队伍。

图:便民服务中心”代办民事“
三是建制度,规范操作。各村(社区)逐步建立了代办员轮流值班制度、民事代办接办件制度(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和一次性告知制)、群众咨询与代办事项台账管理制度、代办件接办件签收制度和代办员日常管理与考核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确保“村民办事不出村”。
通过近一年的运行,该县各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累计为群众代办事项达229305件,现场办结22600余件,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办事不出村(社区),受到群众普遍欢迎和称赞,真正成为上通党委政府,下联村社群众,成为民情冷暖的“温度计”,架起了党群干群关系的“连心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