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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纪委“四围绕”落实监督责任
发布时间:2014-06-25
来源:
大竹县纪委
围绕改进作风抓肃纪。一是健全完善机制。修订完善《请示报告制度》《议事决策规则》《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制发《查办涉及“四风”问题案件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入基层走访调研督查相关要求》《严禁党员干部职工大操大办宴席暂行规定》等,对党员干部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提出严格要求,形成以制度管人理事工作机制。二是突出监督检查。采取现场监督、暗访监督、电话抽查、模拟办事等形式,重点督查工作履职、公车使用、厉行节约等情况。截至目前,对党政机关、基层站所、县(乡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进行监督检查300余次,暗访中高档营利性娱乐场所20余个,酒楼和农家乐60余家,查纠问题12个。三是注重通报问责。以警示震慑为导向,强化问责惩处。仅2014年上半年,通报批评涉及“四风”问题52个单位115人,责令整改问题73个,立案查处8件10人。
围绕严肃纪律抓惩处。一是加强纪律建设。围绕党纪国法开展“廉政大讲堂”活动,各级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党课和做廉政报告累计达300余场次,对新提拔交流61名科级干部进行集中任前廉政谈话。二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通知》,完善规范《“信访举报监督卡”制度实施办法》和《委局机关信访举报件办理规程》,形成“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箱”五位一体信访举报网络。上半年受理投诉举报类信访221件次,初核案件线索167件。三是强化违纪案件查处。积极构建抓早抓小、快查快移等工作机制,新建或修订办案监督检查规范、办案人员纪律守则等制度10余项。今年以来立案查处41件46人,其中大要案6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围绕权力制约抓制度。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52份,组织43个部门(单位)“一把手”分两批述职述德述廉。贯彻执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围绕县、乡镇、村(社区)三个层次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产业园区、两新组织5个类别加快推进县域惩防体系五年规划建设。二是细化规章制度。严格规范“三公”经费管理,积极推行审批制、公示制、月报制、台账制“四位一体”“三公”经费监管制度。建立公车运行和因公学习考察清单制,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制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成立代理机构50个。三是健全完善纠风惠民评价制。严格落实岗位履职承诺践诺制,50个乡镇71个县级部门通过《阳光政务》电视节目公开承诺践诺,接受群众监督。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评价机制,通过电话随访、发放问卷等方式,对44个重点执纪执法部门和20个公共服务行业单位进行民主测评。建立信访积案集中化解机制,集中办理县城区9个社区108件民生事项,有效解决原民办教师、乡镇“八大员”等8大类64个信访积案。
围绕落实“三转”抓监管。一是理清职能职责。调整部门纪检组长职能分工,纪检组长不再分管除纪检监察外的其他业务工作,约谈乡镇纪委书记和部门纪检组长43人次。认真清理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机构由原来参与的184个精简到15个,清理率达91.4%。二是增强办案力量。实行“全员办案”工作机制,完成第一轮内设机构改革,增设纪检监察室1个,专职办案人员达到9人,占在编干部的31%。制订完善派驻(派出)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积极探索基层纪检干部执纪监督绩效考核等制度。三是完善办案设施。建成占地20余亩办案点,内设多功能办公用房27间,并配备了现代电子设备和信息远程输送设备,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有力硬件保障。
围绕严肃纪律抓惩处。一是加强纪律建设。围绕党纪国法开展“廉政大讲堂”活动,各级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党课和做廉政报告累计达300余场次,对新提拔交流61名科级干部进行集中任前廉政谈话。二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通知》,完善规范《“信访举报监督卡”制度实施办法》和《委局机关信访举报件办理规程》,形成“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箱”五位一体信访举报网络。上半年受理投诉举报类信访221件次,初核案件线索167件。三是强化违纪案件查处。积极构建抓早抓小、快查快移等工作机制,新建或修订办案监督检查规范、办案人员纪律守则等制度10余项。今年以来立案查处41件46人,其中大要案6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围绕权力制约抓制度。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52份,组织43个部门(单位)“一把手”分两批述职述德述廉。贯彻执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围绕县、乡镇、村(社区)三个层次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产业园区、两新组织5个类别加快推进县域惩防体系五年规划建设。二是细化规章制度。严格规范“三公”经费管理,积极推行审批制、公示制、月报制、台账制“四位一体”“三公”经费监管制度。建立公车运行和因公学习考察清单制,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制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成立代理机构50个。三是健全完善纠风惠民评价制。严格落实岗位履职承诺践诺制,50个乡镇71个县级部门通过《阳光政务》电视节目公开承诺践诺,接受群众监督。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评价机制,通过电话随访、发放问卷等方式,对44个重点执纪执法部门和20个公共服务行业单位进行民主测评。建立信访积案集中化解机制,集中办理县城区9个社区108件民生事项,有效解决原民办教师、乡镇“八大员”等8大类64个信访积案。
围绕落实“三转”抓监管。一是理清职能职责。调整部门纪检组长职能分工,纪检组长不再分管除纪检监察外的其他业务工作,约谈乡镇纪委书记和部门纪检组长43人次。认真清理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机构由原来参与的184个精简到15个,清理率达91.4%。二是增强办案力量。实行“全员办案”工作机制,完成第一轮内设机构改革,增设纪检监察室1个,专职办案人员达到9人,占在编干部的31%。制订完善派驻(派出)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积极探索基层纪检干部执纪监督绩效考核等制度。三是完善办案设施。建成占地20余亩办案点,内设多功能办公用房27间,并配备了现代电子设备和信息远程输送设备,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有力硬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