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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五个强化”强力正风肃纪

发布时间:2014-07-04 14:05 来源: 渠县纪委

    在正风肃纪工作中,渠县从强化宣传教育、专项整治、监督检查、案件查办、制度建设入手,全力将工作引向深入。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制定正风肃纪宣传报道方案,整合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从正反两方面强化正风肃纪宣传引导。通过在县新闻网、县廉政在线网站开设专栏,在万兴广场LED大屏幕滚动播放标语口号,在县广播电视台开辟“大家谈”栏目,加强正面宣传。通过开辟“曝光台”,摄制《党的宗旨必须牢记,群众利益不容侵占》、《惩治腐败零容忍,“老虎”“苍蝇”一起打》等警示教育片,对反面典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二是强化专项整治。在切实解决省委部署的政绩观不正确等9个突出问题和市委部署的“基层干部走读”等2个突出问题基础上,结合渠县实际,将“四风”突出问题归纳细化为15类,明确牵头单位,提出工作措施,确定工作时限,建立进度台账,对“三公”经费使用管理 、机关事业单位占编不在岗人员清理等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正风肃纪取得实效。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制定正风肃纪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督促各单位对落实八项规定情况、“15类”专项治理解决情况开展自查。抽调财政、审计工作人员和乡镇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先后组成110个检查组,分3轮对全县所有预算单位的“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察局牵头,会同相关单位组成四个暗访组,对各地各部门机关作风建设、执行“住读”、公车管理和公款吃喝等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形成强大震慑。

    四是强化案件查办。加大涉及“四风”问题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今年以来,重点加强对“三公”经费使用不规范和“在行政管理和服务中将中介组织行业协会收费作为前置条件”两个问题的治理整顿,加强对机关“庸懒散”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的明察暗访。截止目前,共查处“四风”案件4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3人,通报典型案件17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8件。

    五是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完善纠“四风”制度,做好废、改、立工作。全县先后制定改进工作作风五项十条规定、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范县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意见、节日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等相关文件制度10多个,同时,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效规范了党员干部从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