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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推行“责任清单”划清责任“界线”

发布时间:2014-07-22 11:39 来源: 开江县纪委
    今年,开江县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中责任模糊的问题进行梳理,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清单”,促进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到位。
   

    从“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角度,对党委、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的“责任”给予了清晰而明确的界定。把党委主体责任的9个方面细分为25个小项,作为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具体指标、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要内容。同时,以“签字背书”推动两个责任内容清单化,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责任追究办法,强化督促和考核,全面推行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和县纪委述责述廉制度。
    以厘清职能职责为突破口,向各级纪委列出监督责任清单,把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细化为41项具体工作指标,明确了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根本上把监督责任履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