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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四部曲”落实“两个责任”

发布时间:2014-07-24 08:56 来源: 宣汉县纪委

    点对点设“宣讲台”。采取“报纸+电视+网络+手机”同步联动的方式,以动态报道、专题策划等形式,在县电视台开设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宣传栏目,并在宣罗路、宣双路等显要路段设置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大型户外广告牌。
 

 
    面对面立“军令状”。一是建立约谈制度。各乡镇党委和县级部门党组主要负责人对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二是“签字背书”。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乡镇党政“一把手”签订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乡镇纪委书记、县级部门纪检组长(纪检员)签订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承诺书》,并予以公示,切实让“两个责任”落到实处,接上地气。
 
    实打实牵“牛鼻子”。根据“一岗双责”要求,把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细化成7大块56项,逐一落实给县委、县政府18名领导和20个牵头单位,确保主体责任刚性落地。认真落实述责述廉制度,各乡镇党委和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向县委提交述廉报告,并向县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
 

 
    硬逗硬敲“责任钟”。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参与组成4个督查组,县纪委监察局派出2个暗访组,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加强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同时,开通视频监督平台,对全县乡镇干部在岗和“走读”情况动态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