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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三转”促办案质效提升

发布时间:2014-07-28 10:49 来源: 渠县纪委
    渠县纪委聚焦案件查办主业,着力提升办案质效。截止目前,县纪委监察机关立案查处60件60人,同比上升36.3%,其中,乡科级干部8人。
    一是由等案查办向抓早抓小转变。改变过去依赖信访举报、等案查办的被动办案思想,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按时对工程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等易发、多发领域,进行分析排查,找出问题及时开展调查,切实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二是由孤军奋战向协同会战转变。一方面加强机关各室、工作室之间的协作配合,由分管案件领导统一安排部署,人员实行统一调度;另一方面在查办重大、复杂案件时,积极主动与公安、检察院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实行联合办案。
    三是由依赖“两规”向手段多样转变。在调查证据上,坚持以外围取证为主,实物证据为核心,用完整的证据链条,突破案件;在办案措施上,注重组织多方力量,借助多种手段,通过多种途径,进行侧面突破;在办案手段上,逐步增加科技含量,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四是由注重治标向标本兼治转变。从单纯办案到边查案、边治本的转变,对查办的每一件大要案,要进行深刻剖析,分析发案原因,查找机制体制方面存在的漏洞,向发案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督促堵塞漏洞,落实整改。定期集中对已查办的案件进行全面、系统、深入地剖析,确定“高危”领域和行业,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积极开展腐败风险防控试点,形成腐败风险系统防控思路,在机制制度层面上探索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