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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川区:通过述责述廉落实“两个责任”
发布时间:2014-08-06 10:48
来源:
通川区纪委

图:通川区农林局干部在述责述廉
目前,通川区正在开展部门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向派驻纪检组、监察室述责述廉,是全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重要举措。
主体对象明确。全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驻在部门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向驻在部门党组(党委)、派驻机构述责述廉。述责述廉评审小组,由驻在部门党组(党委)成员和派驻机构负责人组成,述责述廉工作在驻在部门党组(党委)统一领导下,由派驻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主要内容创新。根据实际工作,将述责述廉内容分为履行廉政建设职责情况,正风肃纪情况,个人廉洁从政情况等方面,细化18个问题。将所在岗位廉政风险的等级,如何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风险防控和工作流程规范等工作纳入述责述廉内容。新增正风肃纪情况,报告区委区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十二项规定”情况;近两年来,责任范围内有无省、市、区提出的“9+2+5”16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工作时间(八小时)之外生活作风情况。
注重方式方法。述责述廉采取书面报告和口头陈述相结合的方式,每年进行一次。各驻在部门的述责述廉工作结合年度考核,自行确定口头述责述廉对象。本岗位廉政风险属于最高级别或本年度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必须口头述责述廉,口头述责述廉比例不低于书面述责述廉的30%。
民主测评逗硬。邀请行风政风监督员和服务对象代表列席述责述廉会议,并参与测评,对述责述廉民主测评“差评率”超过30%的,要进行第二次述责述廉测评。第二次述责述廉不过关的,发出“提醒卡”,限期整改,再进行第三次述责述廉,仍不过关的,进行组织处理。
严格督促检查。区纪委监察局加强述责述廉工作的指导,并将此项工作作为考核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派驻机构加强述责述廉工作的组织实施,对在述责述廉中隐瞒、回避重要问题,以及对存在的问题不认真整改的,及时报告驻在部门党组(党委)。情节轻微的,由驻在部门党组(党委)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程序作出相应处理。
强化结果运用。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将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年度述责述廉报告、民主测评结果,作为对其考察考核、选拔任用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