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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聚焦主业 提升信访举报工作上台阶
发布时间:2014-08-20 10:57
来源:
渠县纪委
渠县纪委按照“三转”要求,聚焦主业,严格履职,提升信访举报工作上台阶。
一是畅通信访渠道。规范和优化信访举报受理渠道,健全完善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短信“五位一体”信访举报受理平台,引导群众通过更快捷的方式和正确的途径反映问题,今年上半年受理信访举报181件。制订举报指南,集中开展信访举报工作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营造理性有序信访举报氛围。对实名举报优先受理、及时办理反馈,强化对举报人、证人的保护,抓好实名举报“反馈”工作,今年上半年受理实名举报35件,转为立案案件4件,全部进行了回复。
二是注重线索收集。逐步完善信访举报线索集中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谁发现(受理)、谁报备的原则,严格实行信访举报件归口管理制度。加强与基层纪委以及本委案管室的沟通协作,建立线索移送、转交、回复反馈机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着力提升违纪问题线索移送率、查实率和转立案率,充分发挥信访案件线索主渠道作用,重点受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四风”的信访举报。截止目前,受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的举报62件,已经查处55件,4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三是突出直查快办。快速启动直查快办程序,做到把准时机快速取证,快查快结,复杂疑难、涉及部门多的信访案件,信访室直接参与案件办理,集中力量加大直查快办力度。对于业务范围外但涉及党员干部履职缺位、越位、错位的现象,认真做好分析梳理,重点抓住那些隐藏在涉法涉诉、征地拆迁、环境污染、违章建筑等问题背后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现象。
四是加大信访监督。深化信访监督,切实发挥信访监督在正风肃纪方面的纠偏作用,提高信访监督的覆盖面和威慑力。将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方面的轻微性、苗头性问题纳入信访监督范围,进行早提醒、早警示,今年以来县纪委信访谈话5人/次,发信访通知书4件,发信访监督卡6张。创新信访监督方式方法,扩大信访监督的实际效果,适时对已开展的信访监督情况进行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