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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七严禁”防止中秋国庆不正之风反弹
发布时间:2014-08-25 09:17
来源:
大竹县纪委
中秋国庆双节临近,大竹县纪委下发了《关于坚决防止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不正之风反弹回潮的通知》。
明确“七严禁”,即:严禁用公款送月饼等节礼;严禁使用公款安排宴请或聚餐活动;严禁公款旅游,或使用公款组织和安排单位职工旅游;严禁公车旅游和公车探亲访友、休闲游乐;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党员干部使用会员卡、进入会所消费;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适时组织开展明查暗访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实行“零容忍”,严肃案件查办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