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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三结合”助推“三转”

发布时间:2014-10-27 来源: 宣汉县纪委

    结合“两个责任”落实,促进职能转变。宣汉县纪委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作为转职能的切入点,进一步清理议事协调机构,退出165个,仅保留16个,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管部门,真正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积极探索“一案双查”制度,对东乡镇社区服务中心苏某涉嫌贪污、挪用公款案,追究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和纪检组长责任,强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结合内设机构调整,促进方式转变。深入领会中央、省、市纪委内设机构调整精神,积极开展县纪委内设机构调整调研,不再参与职能部门牵头的业务检查、招投标现场监督和工程验收等事务性检查工作,攥指成拳聚焦办案,认真推行“全员办案”和“片区协作办案”等方式,扎实履行好问责式监督和办案式检查的工作职能,重点查处贪污受贿、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失职渎职类“三类案件”。今年1-8月,查处各类违纪案件77件。

    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促进作风转变。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带头改作风,自觉纠“四风”。 率先开展党员干部持有会员卡专项清退和清理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等活动,推进内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修订完善了信访受理、案件查办等21项内部工作程序和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行为。同时,委局主要负责人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共收集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意见建议48项,按照“征求意见、分类梳理、强化落实”三个步骤切实整改,形成切实有效的作风转变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