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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严防纪检监察干部“灯下黑”
发布时间:2014-11-03
来源:
大竹县纪委

近年来,大竹县严格按照中、省、市纪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相关要求,牢固树立“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意识,通过理想信念教育、预警防范和严格监管,切实解决纪检监察干部“灯下黑”问题。
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责任意识。采取集中培训、专题党课、廉政讲堂等方式,大力开展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对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的学习,不断增强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仅2014年,开展专题学习32场次、警示教育1场,纪检监察干部撰写心得体会400余篇。
二是建立预警防范机制,加强源头管控。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廉政谈心谈话要求,委局领导每年组织开展3次以上集中谈心谈话活动,增进干部形成共识。印发《县纪委约谈县纪委委员、乡镇纪委书记、县级部门纪检组织主要负责人暂行办法》,开设《廉政手机报》,向纪检监察干部发送廉政短信500余条。认真开展纪委开放日活动,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和基层干部150余名,零距离了解、体会、感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支持反腐倡廉建设。继续深化“纪委书记下基层”、“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主动收集对纪检监察工作意见建议28条,并全部得到整改落实。
三是落实各项监管措施,确保清正纯洁。纪检监察干部作出“六项承诺“,主动签订公开承诺书,实现100%全覆盖。制定纪检监察机关干部日常考勤、外出报备、请销假、保密纪律等10项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作风纪律的巡察监管。充分利用电话、网络、信访以及大接访等平台,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的全方位监督。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查处曝光力度,2014年,1名纪检组长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不力被调离岗位,2名纪检干部因违纪受到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