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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聘请廉政监督员纠治“四风”
发布时间:2014-11-28
来源:
宣汉县纪委

图为普光镇纪委聘请廉政监督员大会
“被聘为廉政监督员既是一种荣誉,也是一种责任,我们会积极履职,切实维护群众利益。”9月18日,来自普光镇社会各界的78名群众,受聘为普光镇的“廉政监督员”。
普光镇党委负责人表示:“对廉政监督员反馈的问题一定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声;今后每年将举行两次会议,向廉政监督员汇报镇党委加强廉政建设的措施和评选10名优秀廉政监督员。”
今年以来,宣汉县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要求各乡镇、县级各部门通过民主生活会、班子剖析会、管理对象质询会、民众意见征集会等方式,对照“四风”问题,进行干部作风自查自纠。同时,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由县、乡镇纪委聘请辖区内的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个体工商户、私营业主、固定电话用户为廉政监督员。明确廉政监督员有权监督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公车私用、大吃大喝、公款旅游、违反规定收送钱物、工作作风粗暴、态度生硬、滥用职权、无视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利益和贪污、行贿、受贿或者利用职权为自己、他人谋取私利等行为。廉政监督员还配合县、乡纪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评价宣传,促进社会公众理解、支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截至目前,全县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共聘请廉政监督员4680余名,廉政监督员通过向县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以及乡镇纪委等渠道反馈意见、建议400余条,梳理汇总乡镇问题105个、县级部门问题56个、公共服务行业问题11个。10月上旬,县纪委监察局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监督检查工作,将梳理汇总的问题反馈给各存在问题单位,并限时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