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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 “三抓手”严防“灯下黑”

发布时间:2014-12-12 来源: 宣汉县纪委
    今年以来,宣汉县纪委狠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学习认清红线,规范管理筑牢防线,严格监督守住底线,强力杜绝“灯下黑”问题。 
    一是以学习培训为抓手,增强自身“免疫力”。一是抓理论学习,每周一召开委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学习党章、十八届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及党纪法规等知识。同时,坚持每年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1次业务理论知识考试,全面掌握干部学习情况;二是抓警示教育,组织全县2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及家属现场参观县公安局看守所,召开大会通报全国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县纪委书记上廉政课,着力敲“警钟”。
    二是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加强干部“约束力”。一是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办案安全制度、保密制度、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机关管理制度,并制作成《工作制度汇编》300余册,印发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执行。二是进一步严明组织纪律,推行工作周汇报、季度梳理工作制度,委局机关各科室每周一汇报上周工作、安排部署本周工作,形成了晒成绩、比进度的工作格局;各乡镇、县级部门纪检监察组织每季度梳理汇报1次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并向县纪委联系领导汇报。
    三是以自我监督为抓手,提高工作“说服力”。一是制作公示牌亮行踪,委局机关各科室悬挂出勤公示牌,公开姓名、职务、电话和在岗情况,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二是公开承诺显决心,县纪委在县电视台向全县人民公开纪检监察干部“六项承诺”,切实展示纪检监察干部的担当和自信;三是切实开展“百名纪检监察干部进万家”主题活动,纪检监察干部在挂包乡镇和村组坚持“身份、单位、电话”三公开,全方位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