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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瞄准五点 打好党风廉政总体仗

发布时间:2015-01-19 来源: 渠县纪委
    2014年,渠县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反腐倡廉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着力“四风”顽疾,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以主体责任为出发点,密织反腐倡廉“护廉网”。专题学习“两个责任”、“两个办法”,组织集中宣讲,层层传导压力。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责任网络体系。完善重大决策“政策、法律、科技和民意”四个顾问团,制定《改进工作作风五项十条规定》、《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调整纪委机关人员结构,配齐配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收缩阵线,将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112个精简至14个。健全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为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2014年,该县纪委监察局共立案查处105件105人,涉及乡科级干部14人,移送司法机关15人。
    以“一案双查”为突破点,扭住两个责任“牛鼻子”。针对县化工厂厂长、副厂长在企业改制中,收受好处,弄虚作假,将43名社会人员以本厂职工身份参保案,责成县纪委对主管部门县经信局实施了“一案双查”,既依纪依法追究了7名当事人责任,又追究了县经信局党委的主体责任和县经信局纪委的监督责任。对该案中涉及县档案局、公安派出所、社保局相关工作人员等问题,责成县纪委等执纪执法机关深挖细查。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修编制度、签订责任书,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倒逼责任落实。
    以专项整治为着力点,打好正风肃纪“组合拳”。聚焦“四风”问题,打好“十大”专项整治“组合拳”,建立“6+2”明察暗访常态督促机制,深入推进正风肃纪。重点对“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占编不在岗人员、超编超标配备公务用车和规范使用、办公用房规范管理、超职数配备干部、政府债务管理和投资行为、效能建设、乡(镇)干部“走读”、惠民政策落实、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等十项内容开展专项整治。
    以廉政食堂为切入点,狠刹奢侈浪费“吃喝风”。制定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制度,大力推行乡镇机关“廉政食堂”,执行“实名登记、三员分离、三单合一、单独列支、限额管理和定期公布”,严格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实行同城不接待,严禁乡镇异地发生生活费,严厉整治餐桌上的腐败。对个别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生活费和招待费报销凭证不符合规定、将生活费或招待费列入差旅费或办公费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对主要领导进行约谈。2014年全县各乡镇生活费开支比2013年下降74.77%。
    以强化宗旨为落脚点,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坚持重点项目群众工作法,实行机关干部轮流下基层蹲点帮扶,在全县563个村(社区)建立便民服务代办点,由村社干部全程代理群众所办事项,真正实现城乡居民办事不出村(社区)。开展“心手相连·幸福渠县”关爱孤儿专项行动,出台一系列孤儿在生活、教育、就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为395名孤儿营造良好生活环境。通过以上措施,有效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