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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新机制化解“低保不公”
发布时间:2015-03-03
来源:
开江县纪委

针对案件查处中发现的村干部及其亲属违规享受低保的突出问题,开江县纪委监察局联合县民政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创新建立了“备案登记制度”。制度规定,凡是低保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及村(社区)干部的近亲属中已享受低保和申请享受低保的家庭必须向所在乡镇进行备案登记,由乡镇主要负责人审查登记后确定其是否可以享受低保,乡镇纪委予以全程监督,定向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干部及其亲属违规享受低保的问题。
同时,制定下发了《开江县城乡低保违纪违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文规定各乡镇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及村(社区)干部凡被发现参与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挤占、挪用低保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进行从重处罚,促使低保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