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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50个乡镇设立纪检监察信访投诉点

发布时间:2015-03-17 来源: 大竹县纪委
    近年来,大竹县纪委监察局以案件查办为抓手,扎实开展“一案双查”和“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2项试点工作,切实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该县制定出台《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案件协调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纪检、检察、公安、法院、审计等部门的联合协调办案力量,对重要案件实行统一指挥、资源共享。推行“常委包案,分组办案”工作机制,采取跟踪督办,协助办案等方式,指导镇纪委、派驻纪委(纪检组)摸排案件线索,提升办案质量。建立200人的办案人才库和50人的陪护人员库,对系统内的办案力量实行统一调配使用和管理。根据派驻部门工作性质和业务特点,建立5个办案协作区,并在查办大案要案时统一抽调人员参与,形成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
    同时,该县实行办案线索集中管理,在全县50个乡镇设立纪检监察信访投诉点,设置举报箱和公开举报电话,配备专(兼)职信访员,动态收集案件线索;推行纪委领导挂牌群众点名接访、纪检监察民情信访举报直通车等方式,广泛收集案件线索;开展执纪执法专项治理、上级交办、媒体曝光以及网络舆情分析等,主动发现案件线索;加强与组织、检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整合案源线索;定期开展案件线索排查,建立动态管理台账,跟踪线索处置和案件办理情况,进行集体研判。对反映的本级管理干部问题线索进行专项清理,建立台账集中管理,分类处置,并从日常检查、执法监察、信访举报、走访座谈、媒体曝光中多渠道发现案源线索,不断拓宽线索来源。
    该县还深入推进“片会”指导督办、异地交叉、乡镇协作等办案模式,制定出台《办案点精细化管理暂行办法》、《查办大要案件协调协作机制》等制度,对办案时限、办案保密、暂扣款物、违纪款收缴及办案纪律等进一步规范明确。将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案件查办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实行查办案件月通报、季讲评制度,半年没有办案的,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警示提醒;全年没有办案的,取消评选先进资格,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据悉,2014年,大竹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检举控告类510件信访件,初核线索216件,立案查处162件170人,其中大要案件20件20人(要案16件16人),重点类案件99件10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