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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川区建立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制度

发布时间:2015-04-01 来源: 通川区纪委
    通川区纪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通过多种途径,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去年以来,已开展上门回访6人次、座谈回访8人次、委托回访5人次、信函回访3人次。既达到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再教育的目的,又体现了组织对受处分人员的关心和爱护。
    一是建章立制,明确责任。为防止回访教育工作流于形式,通川区探索建立了定期回访教育制度,明确了回访对象的范围、时间、程序、注意事项等。规定在回访教育前,要主动了解被回访人员的具体情况,熟悉被回访人违纪案件的案情,根据不同的情况制定具体的回访计划;在回访教育中,要慎重选择回访时间、地点和方式,积极向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和相关领导全面深入地了解回访人的思想动态、工作学习表现和生活现状,为之后的分析研究收集素材;回访教育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摸索规律,填写回访教育统计表,并将其作为恢复党员权利和解除行政处分的重要依据。
    二是对症下药,分类回访。通川区根据不同回访者的具体状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对他们进行回访,提高回访针对性。一是面对面回访。对于一般的回访者采用一对一、面对面直接对话的方式,了解他的思想、工作、生活以及改正错误情况,并肯定进步,指出不足。二是间接性回访。对于不便于直接回访的受处分人,委托其所在单位或党组织进行回访,并及时反馈回访的具体情况;三是家庭式回访。对于被处分人员亲属情绪明显波动过大的,在回访中也要顾及其亲属的状态,争取受处分人员亲属的理解、支持和帮助,积极帮助受处分对象改正错误。
    三是解决问题,增强实效。在受到处分后,有的党员干部心理失衡,背上严重的思想包袱,有强烈的失落感;有的无法正视错误,有一定的抵触情绪;有的对于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丧失了信心,有“破罐子破摔”的错误思想。为此,通川区借力回访工作,认真摸清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深入了解受处分人员在工作和生活当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出谋划策,发挥协调作用,尽力帮助他们解决困难,渡过难关,把组织的关爱传递给每一名受处分人员,消除他们的抵触情绪,化解他们的思想顾虑,增强办案的效果。
    “和你们谈话之前,我心里确实有包袱,对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一点信心也没有。但是现在我想通了,只要我知错能改,以后好好干,照样可以把工作干得出色,把生活过得精彩。”在回访教育之后,其中一名受处分人员如释重负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