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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纪委:“立体式监督”让“两个责任”落地
发布时间:2015-04-30 10:11
来源:
渠县纪委

清单式监督“无缝对接”。将“两个责任”内容分为“五项清单”(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班子成员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在具体考核中实行“双百分制”考核,并将考核指标具体量化为32项,构建全链条、闭环式的“两个责任”清单,形成重点突出、节点清晰、便于操作的监督考核体系,为党委、纪委履职戴上责任“紧箍”。
巡查式监督常态跟进。坚持问题导向,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结合开展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使用、检查评比、治庸问责、乡镇干部“走读”、会所中的歪风等七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持续跟进作风巡查。遵循“小规模、不间断、不定时、不定点”的要求,持续对酒店(楼)、娱乐场所、学校、景区、机关内部食堂等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查处四风案件36件36人,分3期点名道姓通报典型案例18起。
导向式监督重点防控。充分发挥信访监督“风向标”的作用,将反映涉及单位“一把手”或领导班子成员在廉洁自律方面的信访件进行分类登记,跟踪重点单位和重点对象,对收集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组织核实查处,形成核查分析报告,严加监督,强力推进整改,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窟隆。今年以来,通过导向式督查发放信访监督卡6张,11名党政“一把手”被信访约谈。
问责式监督无一例外。紧扣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结果,由县纪委书记对综合考评得分较低的3个乡镇的党委和纪委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用实、用活“一案双查”、“两个办法”,3名主要领导和一名纪委书记因监管失职被追究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县人社局、县政务中心有关人员违反惩防体系制度建设责任追究办法乱作为问题进行了责任追究。2014年无自办案件乡镇的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分别在县委全委会和纪委全委会作了“检讨式”述职,以倒逼的压力让“两个责任”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