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大竹县聚焦主业惩贪腐

发布时间:2015-06-25 14:21 来源: 大竹县纪委
     “2014年以来共立案18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6人,移送司法机关16人。”大竹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聚焦主业,完善查办案件工作体制机制,惩治腐败取得明显成效。
    聚指成拳齐发力
    查处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徐建军,县林业局原局长李明慕等人违纪违法问题……2014年大竹县纪委查办的一批大案要案,得益于该县统筹协调、聚指成拳的努力。
    该县改革和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下设“查办大案要案协调指挥中心”,确保查办案件中各单位聚指成拳、共同发力。同时,制定《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任务、职责、工作方式、配合方法等,形成了由县纪委牵头,动员全县各方面力量参与查处腐败案件的整体合力。
    出台关于下级党委(党组)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提交述责述廉报告、纪检监察组织向同级党委(党组)汇报工作办法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汇报工作的规定等制度,通过强化党委主体责任,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等方式为纪检监察机关查办重大案件工作“撑腰打气”。
    闭合管理练内功
    2014年大竹县纪委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增设第三纪检监察室,执纪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分别达到总数的86%、78%。
    队伍大了,人员多了,如何练好“内功”,提高查办案件能力,同时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是摆在该县纪委面前的重要课题。大竹县纪委为此进行了积极探索,建立起了案件工作内部“闭合管理”体系。
体系对信访受理、线索管理、案件检查、审理结案等办案全程作出了明确规范,对办案方式手段、力量使用、质量效率提出了具体要求。所有的信访件都要经过信访室“一口入”,并建立台账,逐级签字。案件监督管理室对办案过程中的初核、立案、移送等关键节点的审批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审理结果从审理室“一口出”,最后由县纪委常委会监督结果,从机制上防止瞒案不报、以案谋私问题。
    县纪委还配套出台了问题线索集中管理、重大案件线索报告、案件线索移送、案件线索集体排查等细则,修订完善《办案点精细化管理暂行办法》,健全办案点管理制度18项,规范驻点办案工作程序,构建驻点办案工作动态监管模式,推动办案点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交叉办案解难题
    “有案无人办、想办不会办、会办不敢办”,这是不少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工作的真实写照。
    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大竹县纪委要求基层纪检组织落实“三转”要求,纪委负责人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把工作聚焦到执纪监督上来。
    同时,针对基层部门和单位办案条件有限、办案环境受干扰严重等问题,该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案件查办工作的意见》。对一些复杂案件,由委局班子成员任组长,各纪检监察室在分管联系范围,组织协调各自片区内的乡镇纪委和县级部门大口纪检组(纪委)进行联合办案、交叉办案。对一些属于基层管辖但却具有重要意义的案件,由县纪委进行提级办案。 
    “以往基层在办案过程中,‘人情’‘关系’都是相当大的困扰。推行联合办案、交叉办案后,由于办案人员接手的是异地的案件,思想上的顾虑和包袱也少了,工作成效自然就上来了。”该县纪委分管案件检查工作的副书记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