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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源市: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5-07-31 12:48
来源:
万源市纪委

图为万源市出台《万源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图为党政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内容

图为党政班子主要领导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内容
《责任清单》中,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被细化分解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党委(党组)其他班子成员责任3个层面,每个层面责任明晰。
《责任清单》明确了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应当承担筹谋划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宣传教育、深化作风建设、选好用好干部、维护群众权益、推进源头治理、坚决反对腐败等24个方面的责任。明确了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领导责任、推动责任落实、加强教育监管、保持清正廉洁等11个方面的责任。明确了党委(党组)其他班子成员落实分管职责、推进预防腐败、加强日常监管、坚持廉洁自律等11个方面的责任。
据悉,为打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完整链条,万源市在制定下发《万源市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万源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切实推动了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组织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