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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源市:“8个严禁”给县处级领导干部提醒
发布时间:2015-09-14 16:14
来源:
万源市纪委

图为万源市《县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醒卡》

图为万源市领导干部阅读“廉洁从政提醒卡”
为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党政领导班子监督职责,近年来,万源市纪委监察局聚焦主业主责,加大廉洁从政提醒力度,加强了对同级党委及党政领导班子的提醒监督。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更要带头,主动接受监督。市纪委通过这种方式给我们提醒、敲警钟,就是对我们最大的关心和爱护。”万源市人大副主任伍胡榕在收到提醒卡后说到。
据悉,万源市此次寄送的《县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醒卡》细化了县处级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具体为8个“严禁”,即: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严禁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严禁违规选用提拔干部;严禁铺张浪费;严禁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严禁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提醒卡”明确指出了县处级领导干部哪些事情不能做,进一步规范了县处级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以县处级领导干部为纽带,下一步,万源市纪委监察局将引领辐射带动身边更多人崇廉敬廉守廉,努力营造反腐倡廉浓厚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