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通川区:三举措强化派驻机构统一管理
发布时间:2015-09-23 09:29
来源:
通川区纪委

(图为通区纪委监察局为派驻机构统一制作的公章)

(图为通川区纪委监察局为派驻机构负责人统一制作的座牌)
实行“五统一”,保障规范履职。结合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的部署和安排,将按照“全覆盖、分类派、统一管,增力量、明权责、促监督”的思路,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分批设置区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目前,已对36个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并实施“五统一管理模式,即:“统一制刻公章、统一印制文头、统一规范门牌、统一制作座牌,统一配发监察证”,确保各派驻机构规范、独立行使监督职责。
完善管理机制,形成工作支撑。建立《派驻机构分片协作制度》、《派驻机构驻在部门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办法》、《区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区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提名考察办法》、《派驻机构工作规定(试行)》、《区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干部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着力规范派驻机构设置,建立健全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制度机制,强化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
健全考核机制,督促高效履职。建立《区纪委约谈区纪委委员、乡镇办委纪(工)委书记、区级有关部门(单位)纪检机构主要负责人暂行办法》、《纪检监察干部季度述职制度》、《派驻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年度考核办法》等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反馈派驻机构干部的工作开展和思想动态,增强其“归属感”,激发工作活力,督促高效履职。考核结果作为派驻机构评先评优、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同时也作为派驻机构干部考核、奖惩、选拔、使用、调整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