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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开展案件回访实现“三重”功效

发布时间:2015-11-03 来源: 宣汉县纪委

    2015年,宣汉县纪委监察局在强化纪律审查的同时,大力开展案件回访,切实发挥案件治本功能,有效促进了制度完善、意见反馈和审查行为的规范。回访发案单位促制度完善与执行。通过召开座谈会或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对6个重大案件发案单位进行回访,认真剖析发案原因,帮助查找规章制度方面的漏洞,督促完善制度15项,并着力强化制度执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图为宣汉县纪委监察局在白马乡召开重大案件专题民主生活会)
    回访举报人员促意见反馈更到位。每一起实名举报信访件办结后,及时对举报人进行回访,将查办情况和违纪人员处理情况进行反馈,认真听取举报人员的意见,耐心细致地做好疏导解释工作,赢得举报人员的信任和理解。
 
(图为宣汉县纪委纪检监察一室工作人员在普光镇向举报人反馈情况)
    回访违纪人员促审查行为大规范。今年9月,县纪委监察局随机抽取已办结的16件案件,对违纪人员进行回访,了解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体罚、诱供、索要好处等违纪违规行为,听取违纪人员对处分结果的意见,进一步严肃审查纪律,提升案件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