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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零容忍”惩治基层腐败
发布时间:2015-11-11 10:13
来源:
渠县纪委

(图为渠县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基层核查问题线索)

(图为渠县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基层核查账务)
“青丝乡原党委书记李达利用职务之便,在协调解决群众困难资金、房屋建设工程、村级干部任用、政府工程发包工作中,收受他人贿赂10.2万元,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这是渠县近日查处的一起损害群众利益典型基层腐败案件。
今年以来,该县把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腐败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回应群众关切,扎实开展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活动,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挪用、截留、私分、套取强农惠农补贴资金以及农村集体土地发包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对与民争利、欺压百姓、横行乡里的基层腐败,不严查不足以平民愤。”该县县委书记王善平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话掷地有声,“要以钉钉子精神,从严从快审查、依纪从严处理!”
截至目前,该县共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164件,党纪政纪处分164人,移送司法机关1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