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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源市:推进“三公”经费检查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6-03-24 来源: 万源市纪委
   近年来,万源市始终聚焦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定期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切实推进“三公”经费监督常态化。
   坚持问题导向。制定详尽的“三公”经费检查办法,带着问题深入全市52个乡镇、67个市级部门及下属独立核算单位,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一查“三公”经费支出是否存在弄虚作假、以少报多,是否合理合规,是否将生活费、接待费等变相列入办公费、会议费和维修费;二查公务车辆购置或租用是否严格执行规定,有无超标配置,因公外出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的人员、天数、费用标准执行;三查公务接待有无按规定程序审批,就餐、陪餐是否按规定执行,有无超标准接待等问题出现。
   坚持定期检查。自2014年以来,万源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行“三公”经费月报表制度和“天花板”制度,各单位每月定期报送“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纪检监察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年初、年中、年末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函询、约谈单位负责人,督促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控“三公”经费增长,2015年全市“三公”经费同比下降16%。同时,财政每月定期将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汇总,市纪委监察局及时对“三公”经费增幅较大或绝对值较大的单位进行函询。今年,已对6个“三公”经费增幅较大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函询。
   坚持责任追究。对监督检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通过现场指出、发函整改等方式,及时提醒纠正并督促限期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调查处理。2016年1月,市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财政、审计、国税、地税等部门组成10个检查组,对全市52个乡镇、67个市级部门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发现问题137个,制发整改督办函58份,移交问题线索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