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开江:构建“4+1”监管体系 推进行权平台运行

发布时间:2017-02-22 来源: 开江县纪委

(督查组到相关单位督查行权平台运行情况)
    “今年1至9月,你单位行权平台运行情况较差,你作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请就你单位行权平台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在规定期限内上交书面材料予以说明。”
    近日,开江县纪委对该县市场监管局等15个行权平台运行情况较差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函询,要求就行权平台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予以说明,并强力整改,规范行权平台日常运行和管理。这是该县构建“4+1”监管体系后,首次对行权单位实施大规模责任追究。
    “4+1”监管体系,即行权单位日常管理、行权管理部门日常监管、纪检监察执纪监督、群众社会监督的四重监督机制,保障行权平台的日常规范运行。形成平台运行问题发现、失责责任追究、违法行为惩处的闭环式监管链条,切实保障行权平台作用充分发挥,确保行政权力阳光规范运行。

(县纪委对行权平台运行情况较差的单位全县通报)
    截止目前,该县开展行权平台运行专项督导、重点督查3次,督促整改问题46个,通报单位18个,函询单位15个,对1名责任人立案纪律审查,对7个行政执法不规范的单位发出通报,责令限时整改问题,有效保障行权平台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