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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川:安监管“听诊器” 箍基层“微权力”

发布时间:2017-02-28 来源: 达川区纪委

(达川区大树镇纪委召开村监委会主任谈心谈话会)
    近年来,达川区积极探索、多措并举,把村(社区)监委会打造成监管基层“微权力”的“听诊器”,为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微腐败问题提供了有力抓手。
    定岗明责加压力。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严把“进口关”,为全区各村(社区)共配备683名监委会主任,区财政全额预算补贴,按月打卡直发;要求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与所管监委会主任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强调身份定位,明确职责目标,传导工作压力。

(达川区石板镇社区监委会列席社区居委会)
    促能提质增效力。各乡镇、街道年初制定培训计划,利用专题培训、“五职”干部会等平台,邀请专业人员,定期不定期对村(社区)监委会成员进行法律法规、财会审计等业务培训;区纪委利用片区季会,针对性地召集部分村(社区)监委会主任参会,以村务公开、“三资”托管等为重点,以会代训,以案说纪,提升监督实效。
    述职考核升动力。探索制定村(社区)监委会主任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各乡镇、街道纪(工)委按季督查村(社区)监委会工作情况,校正工作重点;每年召开纪(工)委全委会,听取各监委会主任述职,进行质询、评议,责令排名靠后者限期整改,评议结果备案,挂钩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