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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144名纪检监察干部自亮“家底”

发布时间:2017-06-30 来源: 开江县纪委
   
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填写个人有关事项
    “我郑重承诺,本人对以上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自愿接受组织监督和查核。”开江县纪委一名机关干部在填报完纪检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后,在“本人承诺”一栏郑重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在“树高标、强素质、争一流”主题自身建设年活动中,开江县纪委坚持从严管理队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创新出台《开江县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全县144名纪检干部自亮“家底”,认真细致填写《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报告内容包含婚姻变化情况、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因私出国(境)情况以及填报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子女的房产、投资、经商办企业等共15个事项,力求实现从严从细全覆盖。并规定初始报告后,于每年的1月31日前集中报告上一年度事项变动情况。

自行设计的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为维护报告制度的严肃性,该县还对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的核查采用随机抽查和重点核查两种方式,每年按不低于60%的比例定期核查个人事项报告表,核查结果记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一旦发现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问题,将视情节分别予以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等处理。截至目前,全县144名纪检干部已全部完成填报,并逐一建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