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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设“三关”保障纪律审查质量县乡同标
发布时间:2017-08-04
来源:
未知
“你们交的这个材料还有一点问题,证据收集不足,我们还不能定性……”大竹县纪委审理室负责人甯顺莉拿着乡镇上交的案件卷宗材料耐心的向乡镇纪委工作人员指出问题。
为进一步提高乡镇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质量和水平,大竹县纪委对乡镇办理案件与委局自办案件同标准、同要求,严把案件材料、手续程序、审查时效三大关口,有效保证了纪律审查工作在乡镇得以同标执行。
第一关:“案件材料关”
近年来,大竹县纪委审理室制作纪律审查全过程办案模板,明确初核报告、审查报告等文件格式内容,制定出台《大竹县纪检监察机关违纪案件移送审理暂行办法》,明确违纪案件移送的条件、流程、形式及实质要件,详细规范了移送审理时限、案卷材料等内容。对不符合移送规范的案件向移送单位发出《党纪政纪案件移送审理形式审核通知书》,要求限期补充完善。2017年以来,已累计发出《通知书》21份。
第二关:“手续程序关”
针对部分乡镇纪委工作人员调动频繁,办案程序不熟悉,存在违反或简化程序的情况,县纪委各科室开展“靶向”巡回督导活动,集中对审查谈话、错误事实材料与本人见面、召开党支部会议讨论等多个方面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手续完备、程序合规,依纪依法办案。同时,严格执行“乡案县审”工作机制,采取三层审核的办法,即乡镇纪委初审,委局联系科室二核,委局审理室三核,今年以来,共提出纠正建议11条。
第三关:“审查时效关”
为进一步缩短办案周期,为实现“快查快移”打好基础,保证各项前期工作的到位及执纪审查的时效性,县纪委审理室通过流程监管和节点控制,严格案件的初核、立案审查实效,对一些重要、疑难复杂、时间紧及任务重的案件,审理人员提前介入了解案情,协同审查人员参与案件审查情况分析,审阅证据材料,并及时为审查工作提供政策法规咨询,帮助解决执纪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为进一步提高乡镇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质量和水平,大竹县纪委对乡镇办理案件与委局自办案件同标准、同要求,严把案件材料、手续程序、审查时效三大关口,有效保证了纪律审查工作在乡镇得以同标执行。
第一关:“案件材料关”
近年来,大竹县纪委审理室制作纪律审查全过程办案模板,明确初核报告、审查报告等文件格式内容,制定出台《大竹县纪检监察机关违纪案件移送审理暂行办法》,明确违纪案件移送的条件、流程、形式及实质要件,详细规范了移送审理时限、案卷材料等内容。对不符合移送规范的案件向移送单位发出《党纪政纪案件移送审理形式审核通知书》,要求限期补充完善。2017年以来,已累计发出《通知书》21份。
第二关:“手续程序关”
针对部分乡镇纪委工作人员调动频繁,办案程序不熟悉,存在违反或简化程序的情况,县纪委各科室开展“靶向”巡回督导活动,集中对审查谈话、错误事实材料与本人见面、召开党支部会议讨论等多个方面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手续完备、程序合规,依纪依法办案。同时,严格执行“乡案县审”工作机制,采取三层审核的办法,即乡镇纪委初审,委局联系科室二核,委局审理室三核,今年以来,共提出纠正建议11条。
第三关:“审查时效关”
为进一步缩短办案周期,为实现“快查快移”打好基础,保证各项前期工作的到位及执纪审查的时效性,县纪委审理室通过流程监管和节点控制,严格案件的初核、立案审查实效,对一些重要、疑难复杂、时间紧及任务重的案件,审理人员提前介入了解案情,协同审查人员参与案件审查情况分析,审阅证据材料,并及时为审查工作提供政策法规咨询,帮助解决执纪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