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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一场畅所欲言的讨论会

发布时间:2019-04-30 10:53 来源: 开江县纪委监委
  “在问责中无限泛化,不仅乱了纲纪,也会伤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心,特别是基层干部‘有苦说不出’……”一次学习例会,一场畅所欲言的讨论会,在开江县纪委会议室“轻装上阵”。

  近日,开江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学习例会。会上,开江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曾虎组织学习了中国纪检监察报评论文章“问责不能泛化简单化”一文,并组织开展现场讨论。

  “科学问责,方能激发担当”
  我认为,问责需实事求是,不能任性问责,问责是为了让干部达到尽责的目的,而不是让干部畏首畏尾、不敢大胆的开展工作。
  问责要厘清事实,做到有的放矢,厘清事件的具体情况,针对具体事件的情况、程度,针对性的按程序、按要求规范问责,做到实事求是,宽严相济。
——开江县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负责人:熊光春
  “问责是为了负责”
  作为派驻纪检组,我们要利用好“问责”这把利剑,在执纪监督工作中,将容错纠错与严肃问责紧密结合,注重关爱教育,对于尽职尽责但略有工作失误的干部予以减责免责,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积极性;对于工作失职的干部必须以相关规定为依据,严格问责程序,依规依纪依法处理,以案促教、以案促改,真正做到精准问责。
——开江县纪委驻政府办纪检组筹备组组长  聂绪勇
  “打好自身这块铁”
  问责泛化简单化让问责工作走偏,也一定程度打击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工作畏首畏尾。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实现精准问责,是对我们纪检监察干部的考验,也是执纪监督重要工作要求。
  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自身要加强对党纪法规的理解和掌握,遵循执纪监督原则,深入把握各种违纪行为应当问责的事实和程度。违纪行为调查中,要根据权责的划分精准定位问责对象,准确掌握违纪事实,精准适用党纪法规相应条款,使问责有所依。
——开江县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干部:夏瑜


学习讨论
  “用好问责戒尺”
  我觉得文章中提出的“两个方面及精准问责”的思想,为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在以后的执纪问责工作中指明的方向。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们在问责工作中一定要慎之又慎,做到调查取证细之又细、自我约束严之又严。真正做到精准问责,达到“问责一个,教育一片,影响大多数”的目的。
——开江县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干部:熊正清
  “用好问责这把手术刀”
  问责是一把利剑,但不能忘记,问责也是一把手术刀,为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强化问责,意在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对问题干部进行相应问责必不可少,但也要给予纠错的机会,要形成严格问责、容错纠错和澄清保护的协同机制,才能更好的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杜绝因问责而对工作裹足不前、因做得多而责任多错误多心理。
  纪检监察干部应是维护政治生态健康的“医生”,需把治病救人放在重要位置,既要防止“肌肤之疾”化为“骨髓之痛”,又要保证问题干部康复之后,以新作为新气象为百姓服务。
——开江县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干部:李尚运

  “这次讨论会效果很好,观点的碰撞、个人的解读,用学习的机会来思考工作应该怎么开展,真正做到‘学思践悟’。”
——开江县纪委常委:桂承娟
  (撰写:付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