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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变“有错”为“有为” 洗涤灰尘再出发
发布时间:2019-05-28
来源:
开江县纪委监委
“快来看,我们村的太阳能路灯安好了哟!”开江县梅家乡蚂蟥沟村第一书记邓先林顶着初夏炙热的阳光,领着村民们兴高采烈地聚集在刚刚安装好的太阳能路灯下。
而在刚受到处分时,他完全是另外的模样。
“不能因一次错误彻底否定一个人。”
2012年,时任开江县讲治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的邓先林,在实施讲治社区农村居民聚居点建设中,对一些违法违规、违背县委县政府决策的错误行为没有严格正确监督、严格正确履职,导致该项目非法占用和非法买卖土地、违规建设、聚居点入住入建对象违规超越范围以及社区违规收费等一系列问题,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同时,个人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现金6000元,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后降职处理。被处分后,他觉得自己被贴上了标签,一直迈不过心里那道坎。
“接到处分决定的时候,我的内心就像被冰冻住了一样,完全失去了热情和信心。”据邓先林回忆,当时最害怕的是被组织放弃,受到领导同事的区别对待,于是做什么事情都畏畏缩缩,不敢发表意见、不敢大胆做事。
“不能因一次错误彻底否定一个人,解除受处分干部的心里顾虑,重燃干事创业的热情,是我们治病救人的关键。”该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新亭说道。
为此,开江县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对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和关爱回访工作的暂行办法》,按照“分级处理、分级负责”原则,坚持分类施教,“一对一”帮带回访,多方了解受处分干部思想状态和工作情况。

对受处分干部进行回访教育
“受过处分的人,依旧能够担当重任。”
“知错而改善莫大焉,你要相信组织不会放弃任何一名干部,更要相信你自己。”通过日常的交心谈心和回访教育,邓先林的思想疙瘩解开了。在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他主动请缨到该县最偏远的贫困山村——梅家乡蚂蟥沟村担任脱贫攻坚第一书记,他说:“我要用实际行动,向组织证明,受过处分的人,依旧能够担当重任。”
在担任第一书记期间,他协助实施“亮化”工程,解决了近70余户200余村民傍晚行走及收割农作物的照明问题;他考察地质气候,发展药材种植,带动100余户困难群众实现年增收4000元;他建设扶贫车间,发展村集体经济,让村民在家门口实现就业……
“邓书记来了后,我们村上大变样了,他是个为群众考虑的好干部。”务实的工作不仅得到了群众的信任,也得到了组织的肯定。2017年,邓先林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第一书记”,并被县委、县政府评为“脱贫攻坚先进个人”。
“包容失误、鼓励实干不仅是我们的用人导向,也是很多受处分干部的希望。”据该县纪委常委桂承娟介绍,为杜绝“多干多错”“为官不为”的错误心态,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该县纪委在2018年便向组织部门提出了重新提拔任用邓先林的建议。
“重拾信心再出发才是执纪之道。”
为让受处分干部按照干部任用政策予以恰当安排和使用,该县在回访教育的基础上,还对受处分干部的重新使用和提拔制定了严格的组织程序,该县纪委监委根据日常回访教育及信访督查情况,对受处分干部的思想状况、工作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形成现实表现材料报送组织部门,作为其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今年3月,在组织考察后,邓先林任职县扶贫开发局党组成员、机关支部书记,充分运用自己的工作经验,为扶贫工作添砖加瓦。
邓先林在任职大会上掷地有声地说道:“吃一堑长一智,我很感谢组织的包容和鼓励,我将始终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矢志不渝地履行我的承诺,切实做到组织信任一天,就务实工作一天,也请大家时刻监督我!”
“处理干部不是目的,受处分人员因此一蹶不振更不是执纪的初衷,只有不抛弃、不放弃,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帮助他们吸取教训,放下包袱,重拾信心再出发才是执纪之道。”王新亭说道。
(撰写:唐绪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