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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阳光村务 ”晒出“明白账”
发布时间:2019-01-07
来源:
渠县纪委监委
1月3日,刚吃过午饭,渠县青丝乡白鹤村村委会附近的一个院坝里便聚集了许多村民,“村里要召开述职评议会,村干部向党员、村民报告去年以来履行承诺情况,我们要给他们现场打分呢,所以我们早早的就来了”,村民张建国说道。
青丝乡白鹤村召开述职评议会
2点半,述职评议会准时开始。台上,村干部逐个汇报工作后;台下,党员群众对照年初村干部作出的承诺,在评议表上勾勾划划做着记号。年迈的村民戴着老花眼镜,看得格外认真。
“年初引进业主流转土地300多亩,发展水稻、莲藕等产业,带动群众增收6万多元。我们还要解决其他社的撂荒土地,业主都已经找好了。”村主任刚述完职,村民刘吉高兴地说:“年初我的土地全都流转了,每个月都能拿到几百元的流转费。”“通过述职评议会,不仅让群众清楚基层干部做了什么,更让基层干部明白了群众需要做什么,并倒逼基层干部做好服务群众工作。”渠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胡云明如是说。
村民对村干部的述职进行满意度测评
据悉,渠县纪委监委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全力打造“阳光村务”,变群众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有效遏制了村干部花钱“先斩后奏”等不良现象,给群众一本明白账、放心账。同时,各乡镇在每个村都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对农村财务的管理和监督,起到了积极的管控作用。“现在,就是村里的“一把手”花一分钱也受到监督,也得据实公布,干部群众都看得清清楚楚了。”涌兴镇纪委书记包小渠说。
在此基础上,乡镇严格执行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让村民明白了村里的“决策账”、“行动账”、“经济账”,将群众普遍关注的强农惠民政策、低保医保等内容进行全方位、多渠道公开,进一步提高了村级工作的透明度,密切了干群关系,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基层干部述职评议,是进行民主监督的一项重要措施,强化了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渠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杨子希表示:“开展述职评议会既是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客观需要,也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途径,让基层干部时刻紧绷廉政勤政这根弦,接受群众的监督、批评和建议,在具体的工作中不断践行党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