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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16条“硬措施”吹来“务实风”

发布时间:2019-11-14 来源: 渠县纪委监委
  “请同志们注意发言时间,只讲‘干货’,不说‘空话套话’。”日前,渠县在召开整治“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的推进会上,与会人员都发言简短、直奔主题,某部门负责同志因超时还被工作人员提醒。

  原则上每年8月为“无会月”,每月第二周为“无会周”,每周四和周五为“无会日”;会议原则上只安排1位领导讲话,时间一般不超过45分钟,交流发言不超过5人,每人发言不超过5分钟……近日,渠县出台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规范公务活动的16条措施,围绕严控发文数量、规范办文程序、提高文件质量、精简各类简报、减少会议数量等16个方面出台具体规定,切实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减轻基层负担。
  为治理“文山会海”痼疾,渠县推行“短实新”文风,文件起草不“穿靴戴帽”,每年度12月中旬前制定下一年度规范性文件发文计划,对未列入计划确需发文的,按照“一文一报”原则向县委、县政府报批。同时,县级各部门和议事协调机构每年度11月底前将下年度拟召开会议计划报县委、县政府统筹,未纳入计划的会议原则上不予召开,内容相近的会议合并召开,能以文件、电话、新闻媒体通告等方式部署的,不再召开会议。截至目前,全县性大会召开次数和发文数量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11%、30%。
  在规范公务活动方面,明确要加强活动统筹、严格前置审核、注重活动实效。统筹安排县级领导调研、考察、学习活动,避免轮番去一个地方、重复走一条线路、集中到一个点位的情况,同时必须深入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解决问题,在外出开展学习考察,需在活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报送学习考察成果。
  此外,为避免“减负”异化为简单做“减法”,该县纪委监委采取重点检查、明查暗访、集中检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16条措施逗硬执行。(纪德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