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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办理健康证明岂能“搭车收费”

发布时间:2020-03-27 来源: 渠县纪委监委
  “喂,是县纪委吗?我有个问题要举报。我们在办健康证的时候要收30块的保险费,你们能不能管一管。”
 

(调查组核实鹤林社区健康证明办理台账)

  近日,渠县纪委监委接到静边镇鹤林社区群众岳某打来的举报电话。接到举报后,渠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庚即安排静边片区协作组进行核查,并向全县37个乡镇纪委发出通知,要求梳理摸排辖区内以办理健康证明等为由“搭车收费”的问题。

  据悉,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收到反映基层干部“搭车收费”类信访举报8件,反映出部分乡镇对疫情防控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当、方法不妥,少数干部作风漂浮、工作不实等问题。对此,该县制定出台《关于重申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纪律要求,严禁利用办理居民通行证、健康证时,将缴纳小额保险费或者捐款作为设为前置条件。
 

(信访室干部核实涉疫信访台账)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通过网格员、宣传车、乡村广播等方式,全方位向社会公布举报邮寄地址、“12388”举报电话和网站、微信等网络举报平台。对反映疫情防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采取快办、快处、快结的处理方式,实行当日受理当日交办,做到“零暂存”“不隔夜”。截止目前,全县共收到涉疫举报10件,已办结6件,办结信访件群众满意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