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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点面结合 全力推进“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20-08-13 来源: 渠县纪委监委
  “整治成效满不满意,要群众自己说了才算!”7月底,渠县对2020年“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整治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再强化,要求各牵头部门务必要对照任务清单,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切实推动整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噪音消失,睡觉安稳了”
 
  年初,渠县在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征集投票中,“城区噪音扰民”问题成为群众反映最强烈的诉求之一。其中,渠县西城公馆小区附近酒吧扰民现象尤为突出。
 

(对娱乐场所噪音分贝检测)
 
   “唱歌的、吹口哨的,还有醉酒打架的,半夜两三时经常被惊醒。”小区的住户们很是头痛。

  在经过多次实地调研后,渠县对该地噪音扰民突出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
 
  “针对建筑施工场所、酒吧(KTV)娱乐场所等地,从每晚10点至次日凌晨3点实行循环式检查,严格作息时间、控制声音分贝,对有反复扰民行为的商家,下达停业整改通知书。”该县综合执法局噪声扰民整治中队队长王雷介绍到。行动中,共向127个施工单位发出停业整顿通知书,处理处罚问题整治单位384家。
 
  “现在再也不用担心半夜被高低炮音吵醒,能睡个安稳觉了……”西城公馆小区住户汪女士一脸笑意。
 
  “出行通畅,心情舒畅了”
 
  “老潘,又来接孙子放学呀?”
 
  “是呀,现在这段路不像以前那么拥堵,学校门口有了引导员,车辆停放行驶都规范有序,孩子们出行顺畅了,安全也更有保障了。”渠江一小门口,等着接孙子放学的潘师傅正乐呵呵地和熟人聊着天。
 
  此前,包括渠江一小大门口在内的部分老城区居住人口多,交通节点道路狭窄,车流、人流不息,加之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突出,致使道路通行不畅,严重影响群众正常出行。
 
  从群众不满意入手,坚持群众利益优先。“机动车不遵守交通规则,不礼让行人,摩托车、三轮车违规违法……”被确定为2020年集中整治的“10件事”之一。为此,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牵头整治单位采取疏堵结合方式,新划定车辆停放区,增设天眼探头和移动抓拍设备,并通过网络公开曝光,现场先告知、再教育、后处罚的方法,全面加强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工作。

  “在‘整治’初期,仅三天时间就通过线上线下执法,拍照取证机动车违法行为396起、处罚318起,开具书面警告单23张、现场整改55起,拖移违停车辆32台。”看到交通拥堵得到缓解,正在渠县老车坝执勤的民警何松源心情格外舒畅。
 

(交警整治车辆乱停乱放)
  
  “以点带面,成效出来了”
 
  “农村垃圾清运不及时、处理不规范,环卫配套设施不足”“物业重收费、轻管理”“食品安全存在隐患,网络订餐无人监管”“城区适龄儿童小学入校难,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一件件事情剑指社会乱象,却反映了群众诉求。
 
  除纳入集中整治事项的诉求通过面上集中解决外,其余诉求也分别分层分类交办至相关乡镇、县级部门办理,由各承办单位对各自承办诉求进行梳理分类、制定措施、开展整治、反馈结果,并每月定期向县整治办报告情况。
 

(县纪委干部查看整治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工作开展情况)
 
  为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渠县除要求县纪委八个协作片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外,县整治办还建立起“日调度、周抽查、月通报”全覆盖监督机制,对群众诉求、群众满意率、办理进度等情况排名通报。每月定期开展暗访督查,通过实地核实、与诉求人面对面沟通等形式,对各地各部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发现问题点名通报,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