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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警示教育有妙招 庭审现场变课堂

发布时间:2021-02-02 来源: 渠县纪委监委
  
  “站在这里我无地自容,我为自己曾经的贪婪后悔不已。我辜负了党组织对我的培养,对不起亲人为我的付出,我真诚认罪悔罪……”被告席上,唐某泪流满面。
  1月27日,达川区住建局原局长唐某等人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在渠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渠县纪委监委组织住建、自然资源、水务等涉及工程项目领域单位的48名领导干部旁听庭审,现场接受警示教育。从法庭调查,到自由辩论,再到最后陈述,全体人员认真旁听,感触颇多。
  庭审结束后,渠县住建局副局长杨吉剑感慨:“人一旦贪欲膨胀,就会丧失理想信念。党员干部,要知敬畏、存戒惧,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渠县水务局副局长阎川宁说:“在今后工作中,我将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明明白白做人,清清白白做事。”
  将警示教育的课堂搬到人民法院庭审现场,直观、生动、震撼,是渠县纪委监委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的生动实践。将警示教育与纪律法律教育相结合,让旁听的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入脑入心。
  渠县纪委监委不断探索警示教育新模式,通过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四个方面,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对照反思、反躬自省,深刻汲取教训。2020年以来,已召开各级警示教育大会35场次、案件旁听庭审4次、案发地民主生活会10次,受教育人数超过5.5万人。